 鲜花( 21)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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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3-2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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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2 14:37 发表 , g! @: w2 E- H% A. U/ ?
短信骂人,是否可以同样处理,我没有信心。毕竟,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对公众的影响更小。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我不认为这样妥当。* i1 f6 `, @' I6 G
' q& p& m" j: W' @" n/ A
更何况你说了,是“我思故我在”短信骂人。而你原先投诉的是“我在故我 ...
2 ~" z) g& S8 f5 _, z8 @! K* r. g4 W- @! D% O- ^9 I
能 理 解
( v: a9 o3 l( T0 n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9 _& t# {; k" ?: i) M
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 ( `3 `! _& B8 c# |5 `5 Y( P& x8 c
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这 是 罪 证 : U! H; a' n$ ~
对 公 众 的 影 响 ,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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