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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爱网这两天的争论,就可以看到中国的缩影,什么叫有法不依,什么叫人情,还可以为了解放几个ID再出台新法规。法规、法案天天新,和国内何等相似,人大天天出新法,然而中国的法治却一点没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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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大家总觉得国内的法治问题很严重,那我们为什么不在这虚拟网络上来试行好的法治呢?法规制定的时候没必要这么严,执行的时候又你说情他讲理。处罚可以定禁言一天、一周、一月直到一年,如果觉得需要严格到死刑-永封ID,那么就执行,不要搞的改来改去。只要你改过,就失去了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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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觉得以前的问题要解决,那老杨定个日期,此日前概不追究,此日后不再对任何执法决定做修改(当然可以设上诉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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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G) \& _- H/ I0 u" \& `原帖由 扁舟 于 2008-12-25 01:18 发表 , _( t! T w9 S
问题:对网站的管理,严格到什么程度合适,如何处理,没有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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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S3 c% N6 I! J* ]6 _2 p
1 解封八路、长城、黒户、高潮! \, f3 N- x( q- W6 |0 q: h
2 重新讨论网站管理理念与法规、执行办法
8 V9 s3 M7 @$ C( n9 w3 新办法出台之前,管理主要由各级管理人员以删除攻击言论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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