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头牛气冲天的驾驶员真多,一些人根本不把交警放在眼里。交警被骂、被打,甚至被杀的事经常见诸报端。在美国呆了几年,回头再看这样的新闻,感到不可思议。在美国,正在执法的警察是不容与之争辩的,更不要说肢体冒犯。这实际上应该是全世界执法行动的通则。当然执法者如何公正执法,这是另一个严肃的话题。 ( c" R& F" h m- Z& |3 D
( ]& R z% y" r1 } 最新的例子涉及国家一级演员李丹阳。不服交警指令的她走出车门大吵大闹,手指几乎触到警察鼻子。在美国,她这样做的结果是立即被制服在地,然后戴上手铐。在河南还有更恶劣的事,一女子不服交警疏导指挥,居然边脱衣服边打警察耳光。面对这种无法无天的行径,美国警察受到的训练是:立即开枪制止可能的伤害,不论死伤。 / z4 {/ V. x9 `0 F! |$ F3 |, q: a: X h) L; \ d
在美国所有驾驶者都牢记一个准则,被警车盯上后,立刻靠边停车,熄火,双手放方向盘上,不得下车。警察示意后,可以摇下车窗解释几句,这是你当时唯一能做的。警察索取你的信息后,过会递给你一张罚单,或告诫你几句。这就是全部程序。你不服可以,按指定的日期到法庭为自己辩护,届时这名警察也会到场。. ^+ y9 C" e-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