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小黄 于 2008-9-22 10:16 发表 - B; l# S' X# F' o0 _
好话我就不说了,只说意见。 ( R) \" G7 n b e: k z1)文字太长。用繁杂的文字立法,是当今多数政府的一个不对称优势。政府可以把规则定的扭来扭去,吃定了老百姓没有时间精力读懂游戏规则。所以我们不能堕入同样的问题中。我强烈建议继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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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阿,我觉得你的建议难以双全阿.你的第二条建议,其实会让文本篇幅更长呢." F$ ?4 Y! _# G%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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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的建议非常好.我一定尽能力去做.不过,水平有限,还得你们出手相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