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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通社电5 @! j, k3 D" X( [! ^
加国最年轻的多重凶杀犯,周四被判处最高的10年徒刑。这个现年14岁的女童,因为在亚省西南部梅迪辛哈特市(Medicine Hat)家中,参与杀害自己双亲及8岁的弟弟而被拘控。案发时,她年仅12岁。/ ^0 u; p4 u3 P
布鲁克法官(Justice Scott Brooker)告诫被告,要改过自身,成为死去的亲人应会引以为荣的人。- m# ]- z! t N% n; r; T, a
该法官罕有地引用《青少年刑事司法》(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中的强化改造拘留及监管刑罚(Intensive Rehabilitative Custody and Supervision Sentence)。
2 n1 l. X+ L5 ?1 r7 `2 H该女童將会被拘留四年,主要是在爱民顿的一家法医精神医院接受强化的治疗,然后在社区接受四年半的监管,前后共八年半。
T. n& y4 B) W7 O/ c由於本案发生於2006年4月,而这女童是在案发翌日被拘捕。布鲁克法官在计算刑期方面,考虑到被告至今已被拘留了18个月,因此加起来,刚好是法所容许的高10年刑期。
* u3 x* G! [1 z. o7 ?9 _有关方面每年会就这判刑及该女童的进度进行强制性的评估。这个女童应可以在18岁时重返社区。
: X8 u& z8 w8 j! Y5 l! E3 S5 i 陪审团是在今年7月裁定这女童全部三项一级谋杀罪名成立。检控官形容女被告是青春期前的儿童,因为双亲企图加以控制及阻止她与23岁的新相识男友斯丹克(Jeremy Steinke)恋爱,而感到愤怒。
% d- Q$ E I$ R7 K$ e周四,辩方律师霍士达(Tim Foster)在法庭外表示,有信心该个女童可以改过自新。根据法庭获悉的证供,一个邻居男童找寻案中遇害的男孩时,发现该三个遇害者的尸体。
8 Z" j: q) n# o. O, Z女户主伏尸於梯级之前,身有多处刀伤,其中一处位於心臟。男户主倒毙在女户主伏尸不远之处,全身血液几乎流乾。( H( `3 \, f/ x) t
他们的儿子则死於床上,喉部被割,伤口甚深,几乎身首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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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10年刑期已是最高的刑罚。然而,梅迪辛哈特市长鲍彻(Norm Boucher)则预期,当地社区仍然难以接受。
9 j# T& s. e+ t5 \- v案发时,鲍彻担任警察总长之职。他表示,希望刑罚可以重一些。$ l0 A1 t3 @' x, }5 a$ R+ P
不过,检控官葛礼莉(Stephanie Cleary)则在法庭外接受记者採访时表示,法官所判的刑罚,目的是要改造被告。) T+ q7 E2 u: R& m- ?
至於案中另一被告斯丹克,也被控三项一级谋杀的罪名,但估计最早要到明年稍后时间才会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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