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阳光下的森林 at 2004-12-23 00:05:( {* _" J+ H4 C6 C9 Q
孩子大了,你做心理医生的了。我估计你LG的思想工作你做的一定百分之1000的成功。你是严肃活泼并重。变脸很成功。似乎你什么都看的开。不行,如果去爱城,我非看你一眼。
?/ r$ \. [) i0 M& F: s; b2 A! A U5 Z K( }. A# u
做自家的工作好办,威胁利诱软硬兼施。 * e3 m2 `9 l1 l至于看得开,对于我这个年龄,走了这么多年的路,还有啥看不开的事情呢?! L1 u5 L$ v. P3 r
早我就捉摸,明年后年的去温哥华,瞧瞧你去!这下好乐,去温哥华,一定要“以眼还眼“:lol:
Originally posted by 今天闲着 at 2004-12-23 06:14 PM: 9 E% a. s8 i% U" a# Y8 I这说明你总是在意自己的鞋,而我总不记得自己曾经穿过或穿破几双鞋。走路要抬头,我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千叮咛万嘱咐,不要看脚下,要看长远。虽然这样容易跌跤,但走的长乐,很快就摸索出规律了。我这人还容易好 ...
Originally posted by 阳光下的森林 at 2004-12-23 10:14 PM:. E z6 b2 c" ` F
我们俩好象相象处不少。从来不能说东西南北必须说左手右手。曾经在一所房子里住了两年都不知正确的方向——那一刻,LG看我的眼神如同看见猪在天上飞。嘿嘿,我们在一起12年,我的笨、我的蠢、我的傻他有太多想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