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70)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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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谈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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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大陆的留学生李某为获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与一名加拿大女子在万锦假结婚,拿到绿卡后二人离婚。之后李某在加拿大找到工作并结婚生子,不料假结婚之事并移民部发现,移民部发出遣返令。李某上诉,法官认为李某的孩子不能没有亲爹,于是批准其上诉。, M& z- F7 |* B; ]( S9 C: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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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文件显示,李某于2002年4月来到加拿大求学。; k% t. K6 [1 s; R) n' i
到2003年11月,为了留下来,他就和一女子假结婚,并于2007年8月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 G y* B: S: L7 _2 s2008年12月,他和对方离婚。而到了2012年1月,他和自己的意中人结婚,太太是华裔加拿大公民。
# u9 _' `. n Y4 R9 Q, L1 e u; n: D8 q- B1 O本来事情到此就结束了,不料加拿大边境服务局调查发现了他之前的假结婚。到了2012年6月,移民及难民局(IRB)判定他欺诈成立,对他发出驱逐令。
9 N1 G! ]/ Z1 q: x; b% L李某对此提出上诉。
2 U& m& Z7 f! N. \9 Y5 W: j2 a2014年2月,李某说他太太已经怀孕。移民及难民局上诉部门认为,孩子尚未出生,不能援引“孩子的最佳利益”的条款来考虑本案,为此维持递解令有效。' B9 I3 Q, S' n" k4 @: Q& U6 ?$ k
李某随后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覆核。等到法官审理此案时,李某的女儿已经3岁了,为此法官认为李某的加拿大女儿是此案最大的考量,具有相当大的权重。如果李某被驱逐出境,必将使其女儿很长时间看不到父亲,后果相当严重,这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0 o) X. z& P& P同时,法官考虑到李某坦率承认假结婚的情形,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调查中态度良好,愿意合作。而且在几年时间里,每月做10个小时的义工,为社会服务。李某在银行工作,买了房子,还和人合开了一间餐厅,雇佣10到15人,给加拿大带来积极的贡献。综合考虑,批准司法覆核。目前移民及难民局上诉部门已经取消了李某遣返令。5 D g! J8 E, N$ K% o) S# a& m1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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