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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新闻] 中国留学生袭击女友获轻判免遭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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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4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名四年前持学生签证的中国留学生,因人身攻击女友而遭起诉。审案法官上周四做出判决,决定给予被告改过机会,免去他遭遣返回国的惩罚。当地知名律师梁士钧表示,攻击者主动报警、无犯罪纪录,以及有忏悔之意,都有可能让检方减低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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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25岁的曹鹏(Peng Cao译音)四年前从中国持留学签证到安省苏伯瑞市(Sudbury)的Laurentian大学攻读商科及电脑科学。他与女友在一年前认识,去年7月起开始同居。 % c* F( c4 z: R2 e( |1 k" f

+ d7 X( k8 C: c& d根据苏伯瑞星报(Sudbury Star)报导,事发于曹鹏某日看到同居女友用电脑和一名住在多伦多的男子通讯,顿生忌妒心,当场夺走笔记本电脑,并向女友丢去,之后更用手掐住她的脖子。女友试著以手机求救,却被□P夺走,摔到地上。邻居在发现后介入,曹鹏感到事态严重,遂主动打电话叫救护车,救护人员之后打电话报警处理。 2 P3 y% ]% Z4 k- G

. N: g( P. K( G3 l# }4 x  c由于曹鹏没有犯罪纪录,又主动叫救护车,加上在校的品行及学业表现良好,因此法院仅判有条件释放(Conditional Discharge),认定他袭击伤人的行为,但并未将他定罪。此外,辩护律师也向法院解释,被告在中国的家境及遣返会让被告全家陷入窘境,这也是法院判以轻刑的考量因素之一。 ! P! |) i* k; h3 I2 Z

5 M8 l  o) z% L! q曹鹏最后被判有条件释放两年的刑期,期间必须完成15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同时写1000字的悔过书给受害人,并且不可以再接近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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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是非常严重的事。曹鹏被轻判,律师梁士钧认为,检察官可依曹鹏掐被害脖子的行为,以试图谋杀(Attempting murder)罪将他起诉,但也可因罪证不足,加上被告没有犯罪纪录、主动叫救护车,以及表现出有悔意的态度,而受害人有可能也不想让曹鹏被判重刑,而从轻发落。 / |+ u, m( u% A" ?! f6 o$ h

  b6 `* L8 s5 j7 L( r: Q- e, P梁士钧称,这类判决,在华人同居人及夫妻间的攻击伤人案中,所在多有。 " l6 a& S3 r# y4 i4 H% s3 M! i9 T
他表示,许多受害者在打911报警后,看到对方被警察逮捕、甚至被关在警局及起诉,才知道事态严重,因此多数希望警方撤诉。 * A0 r( \% _1 P: D

- u9 W( D$ U7 T6 _然而梁士钧表示,由于加拿大对于犯罪行为采“零容忍”(Zero Tolerance)的态度,因此只要警方认定有攻击犯罪行为,攻击或是犯罪者将自动遭到警方起诉,之后要撤诉就会有相当的难度。因此他建议,如果因不小心而攻击他人,最好主动报警自首,不要等被害人出面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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