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断传出加籍华人回国逾期居留,遭到行政罚款的消息,住在康山市的杨小姐最近回国就遇到这种麻烦。与其他被罚人士不同的是,杨小姐本身已经申请到了新出炉的Q1签证,按道理可以申请1至5年的居留,结果不但没办成居留,还被行政罚款,惹了一肚子气,用杨小姐的话说,这个Q1签证就是挖了一个大陷阱,结果她自己跳了进去。 0 X; N# U. t3 P$ B, j
# O, y3 t- h9 z6 q' Q7 P7 F Q1类别签证是今年9月初开始实施的,杨小姐知道之后非常高兴,她一直想在国内多住一段时间,照顾年迈的父母。所以马上到中国签证中心申办Q1签证,在提供了要求的邀请函、邀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明)之后,顺利拿到了Q1签证。 8 ~4 g8 @& U: g: \9 V1 w" g. K 2 Q z+ J* ]) `- p" }2 } 到签证中心取件时,签证中心的职员告诉她,回国后30天之内一定要到当地公安机关登记,办理居留手续,当时杨小姐订的回程机票是43天,“航空公司正好那天有位子,我想反正回国可以居留相当长一段时间,到时再改机票就行了,所以也没太在意。” 8 {$ n5 I3 F m1 _- G! c0 M" B. Y. \. ?1 W
回老家后第2天杨小姐没敢耽搁,马上到当地公安局登记,一个处长接待了她,称必须带齐所需要的文件才能办理居留。杨小姐连忙回家,叫在加拿大的先生把当初交给签证中心的材料每样都传真了一份,第2天又来到公安局。该处长态度十分傲慢,先是问杨小姐什么时候回来的,得知杨小姐已经回来3天,就说按照规定回国24小时必须到当地公安局登记,现在你已经逾期没有办理,属于非法居留,随时可以把你抓起来。过了一会又说,传真的文件和复印件无效,一定要原件,而且杨小姐出国前办理的出生证明无效,一定要亲属关系证明,才能证明她和邀请人的父女及母女关系。 ! f3 R. r. ]+ i ' ^/ s: Q0 V0 `- V) |杨小姐无奈地来到父母居住地的派出所登记,希望熟悉他们家庭情况的派出所可以出具证明,结果去了几次不是在开会,就是午休时间,好不容易等到办事人员出来,先是说根本不知道如何办理这种居留申请,后来又说杨小姐必须到政府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证明,或者到当地检疫中心办理DNA亲子关系证明,才能证明她与父母的亲生关系。 & ^: F8 y. v: \; ^ ( J/ G' _0 R+ ~. ] “我们出生时根本没有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现在到哪里去找这种证明,出国时户口又吊销了,现在的户口本上也没有我的名字,况且到公证处办理动辄排期一两个月,到时我的签证早过期了。” * d2 x; c0 f1 ]) O5 \; D2 x9 c, p! @( A9 J2 b& F& |
一气之下的杨小姐决定索性不办这种惹了一肚子气的居留,等到机票到期直接返回加拿大算了,谁知到了机场安检人员又把她扣住,说她在中国逾期居留,每天罚款500元,她共超期13天,需要缴付罚款6500元,而且马上通知航空公司,取消她的登机证,又跟航空公司联络,要把她的行李调出来。 3 M5 X2 q' d" A* f) `6 o# c5 V& K {5 [; s( A+ C; V0 N; i% J
被当成犯人扣押在一边的杨小姐一看自己的钱包里只有1600元人民币,根本不够支付罚款,就问安检人员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按时离境,安检人员告诉她,只有被驱逐出境,不过被驱逐出境5年内不能回国,杨小姐当时也是豁出去了,说你们把我驱逐出境算了,反正我5年内也不打算回国了。谁知安检人员又说,你没有犯罪,我们不能随便把你驱逐出境。 % v; V* J. W+ U3 X+ u! M$ \
/ x% V% u j3 x" |. B随着飞机起飞时间的接近,安检人员也开始松懈了,问杨小姐到底有多少钱?得知杨小姐只剩下1600元,他们商量了一下说,给你优惠当逾期居留3天,罚款1500元算了,就这样杨小姐总算按时离开了中国。
一般来说探亲回国的任何一种签证都有至少90天有效居留期,何来逾期居留一说?做为加国或也许美国公民,被中国无理以逾期居留理由扣留并威胁驱逐出境,为何不联系驻中国大使馆寻求帮助?' ^: A' x3 D H) \( R!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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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每年回国探亲,虽然知道有这个要求,但从未去公安局或派出所报到过,也没人操这么多闲心来管我去不去报到。不知道上文中所述是否属实。如果事实如此,只能说明在国内老实人受欺负,越按规矩办事越被人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