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找不着北 at 2004-9-18 08:22 PM:1 Q. @9 ]( q( Y& I" o+ w, v
为什么你不能和LG一起来?/ P' q) j+ X) E$ D9 b6 U
怕先来了吃苦,还是你在国内的工作扔了可惜? : v* t* D; i. g: A U不要拿孩子找借口,因为孩子的适应能力是最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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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怕吃苦,做了十几年的教师,不想一学期没有结束就撇开学生不管。欲罢不能呀!!!
二十万年薪的确不少,对咱老百姓来说不在乎是不可能的。不过我觉得帐也可以这么算:应当拿你老公适应加拿大环境以后所能达到的收入与二十万相比,而不应拿刚到加国没工作的状况比较(除非你以后根本不打算在加国常住,否则适应过程是难免的);另一方面,对一个家庭来说,有比钱更重要的东西。) [0 E# J" Z) W. P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Originally posted by dongdong at 2005-1-11 04:22 AM: / s3 M. F4 a( b9 v" y8 P ^8 R我老公在国内年薪大概二十万的样子,所以一起去,就没有生活来源了,要他去打LEABOUR工,他也不甘心,要说挣钱,他说还是国内好挣些,我在国内没有工作,但我相信在爱城我能很快找到LEABOUR工,我能吃苦,要老公放弃国内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