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用现金买了房子,是7月31号交房,律师要求在6月23号将全款支票交给他。前几天与一位朋友聊起此事,朋友说交房那天,律师才会将全部房款转到卖房人的手中,该不是你的律师用一星期的时间挪用你的房款吧? - ^+ q9 C1 m7 c$ y. Q, x我也不是很清楚,以前一直以为用现金买房和与银行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不同的,转款方式也会不同,所以房款要提前一星期交给律师的。有些疑惑,想知答案,不知这里是否有朋友可以解答?谢谢!
无语 发表于 2013-5-7 16:14 1 k4 r& d1 D) z你的朋友怎么把律师想得那么坏呀?汗!; k1 j, D. K! }8 e! v. Q3 A
无论你给律师的是现金还是支票,律师是不能把他直接交给卖房人的。 ...
, \7 ^" |- S3 w不是我朋友把那律师想的坏,是因那律师的声誉在edmonton很糟。总之那笔房款是怎样交给卖房人的以及何时到帐的我都不清楚,支票是写了那律师的名字提前一星期交给他的。: N- e4 i. v8 a4 a
另外,交了房3个多月后,在田土厅工作的朋友打电话告诉我说:你前屋主还有2个Mortgage和2个CAVEAT没消除,不知他在搞什么,你得打电话给你律师催催他。又过了半个月我才收到另一份clear的Certificate of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