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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加拿大税法一整套复杂的规定,加拿大居民应为在世界各地的所得(World Income)而纳税。相反,非加拿大居民则只须为自己在加拿大获取的收入纳税,例如加国银行账户或加国不动产的租金。因此,确定你是否加拿大居民至关重要——你的居住身分,就决定了你要向加拿大政府纳税多少。 : n0 m0 H. V5 H
税法上的居住与永久居民3 G: G. N7 K, x# V2 o3 z4 {
对于一生居住在加拿大的人来说很简单,因为你就是加拿大居民。对于刚刚移民到加国的人而言,往往很难判断你是否加拿大居民,以及你什么时候成为加拿大居民。遗憾的是,与美国及其他许多国家不同,加拿大没有简单的测试来判断你是否税法上的加拿大居民,而是必须对事实和情况展开调查,并对各种情况分别考虑。这种状况导致了很多困惑,人们与税务机构之间争执不断;加国税务法庭有数不清的上诉案件,甚至加国和其他国家的税务机构之间都出现了争论。
8 _! I$ x3 Z& D+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在加国《移民法》中有一个用来定义某类移民的官方术语叫做「永久居民」。不幸的是,在法律上用于判断以移民为目的的「永久居民」和用于区分是否属于税务「居民」,适用不同的准则。尽管移民身分是判断税务居民时要考虑的一个因素,但也仅是因素之一,甚至都算不上是最重要因素。
6 e |+ u9 W, v由于这种混乱,很多新到加拿大的移民都误认为他们是加拿大税务居民,并开始申报所得税,而事实上他们甚至都不是这里的居民。这种情况会导致极其严重的问题。例如,如果申报者没有申报来自全球各种来源的收入所得,就会招致罚款,除纳税主体或税单能被改正。在通常情况下,税单一旦提交,想要修改非常困难。因此,最佳的做法是听取专家建议,弄清你是否须向加拿大政府纳税,以及应该进行哪些纳税申报。
& I% ?; | X; T! x- Q1 T" j4 b法庭和加拿大税务局在判定人们的居住身分时,会对他与加国相关居住情况,及与加拿大社会和经济联系等作仔细调查。其中最重要的一些因素,包括你实际每年在加国居住天数、在加拿大是否有永久的家、你的家庭成员是否和你一起在加国生活、你是否属于加拿大医疗计划的覆盖范围、你是否加拿大某俱乐部的会员、在加拿大是否有车及驾照、是否有信用卡和银行账户,以及其他诸多因素等。 5 u7 Q' _( t5 C1 N I+ z. C
任何人如果一年在加拿大居留时间在183天以上,则视为全年居住在加拿大。有人认为这表示只要他们一年在加拿大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就不算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这个想法是错的。即便你一年在加拿大的时间少于6个月,也有可能被认为是加拿大税务居民。如果某人的配偶和孩子永久在加拿大生活,而他本人经常回到加国和家人在一起,即使这个人在加拿大的时间极少,也会视为加拿大居民。
" i" s, L# E& }+ w' B1 {3 x+ B& X「双重居民」情况日益普遍/ f/ k8 V x3 r9 |3 j% a& ~" X
如果某人在加拿大有一个家,每年在加拿大生活一段时间,而在加拿大以外的地方也有一个家,而且每年有一段时间生活在那个家,情况就更复杂了。这种人可能被视为「双重居民」,亦即同时身为两个国家的居民。眼下这种情况愈来愈普遍,或存在双重纳税的可能。 , Z+ `' u% W& u, v+ y7 c/ ]
加拿大和另一个国家可能都会要求这个人为他在​​世界各地的收入所得而纳税。而为了避免双重纳税,加拿大已经与世上许多国家和地区达成双边税务协定。避免双重纳税的税务协定,有助加拿大政府避免向居住在其他国家的人双重征税。
, }) D' L+ ~- P3 M+ r( A鉴于对居住身分的规定纷繁复杂,听取专家建议往往会是最佳选择。 " H8 i; ?* B; H! B) b
作者:柯博伦律师(Brent Kerr),高林律师事务所(Gowlings)。注:以上内容并不构成法律意见;如有疑问,请向你的律师查询。 + i8 {8 F# h! q+ r; [0 u8 @5 X- z8 N
5 a' B' z% Z$ p/ c# ?8 s* \(新闻来源:星岛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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