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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税务系统比较复杂,想完全了解十分困难。这里有几个税务问题,是那些刚刚成为或正在考虑成为加国居民的人所须要了解的。 * e( a( A. @4 v" M5 x- ^
像许多其他国家一样,任何居住在加拿大的人都要缴纳所得税。如果你不是加国居民,则只须对获取自加拿大的收入所得纳税,例如存入加国银行的存款利息、加拿大不动产的租金、加国公司的分红等。一旦成为加国居民,在世界各地的全部所得(World Income)都要纳税,包括加国境内和境外的投资收入、工作收入和贸易收入。 $ W S; F4 C: ^, D8 A. W) R& |
加国征收全球所得税 Z; ~5 q3 k/ U+ ?6 {
政府近年针对《所得税法》新增了一些规定,这些规定对加国居民的海外资产影响甚大。过去,有些加国居民选择成立海外公司在加拿大境外进行投资,而不是进行个人投资。现在,加拿大对本国居民的外国公司的投资所得也开始征税了。还有一些加国居民购买了海外投资基金,以增加加国境外投资的收入。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加国投资者每年必须按照他们投资在海外基金上的金额缴税。还有一些税法规定,是许多人成为加国居民时没有想到的。例如,如果某家外国公司的常务董事移居加拿大并成为加国居民,则该公司须向加拿大政府交税。因为加拿大政府看的是公司的管理和控制出自哪里。由一个居住加拿大的人管理和控制的公司,会被视为常驻加拿大的公司,除非该公司受国际条约的保护而免受加国税法限制。因此,当一家公司的常务董事成为加国居民后,可能导致其个人和公司都要为其在世界各地的所有收入,向加拿大政府纳税。 4 r# ~ H' g4 Y! Q1 x
尽管加拿大税务规定繁多,其中也有些好消息。加拿大允许新居民向海外信托投资,享受最长5年免向加国交税的政策,给新居民一个真正的所得税「税假」。该信托还可以向居住在加拿大的受益者进行免税的资本分配。
/ n. V, c. b# m# `* v海外信托税条例极复杂$ B8 u8 |; p5 w7 S; X
在此提醒各位,关于海外信托的税法规定极为复杂,请务必听取专家建议。必须恰当地建立和维护信托,以避免严重的税务问题。税假到期后,也须办理另外的手续。税法规定,在某些情况下,非加国居民的家庭成员可以把资产放于海外信托,而让居住于加国的家庭成员受益。在适当情况下,这种信托可永久豁免加拿大税收。但这规定极复杂,且税务部门对此监控非常严格。 5 J) h p0 z% t4 E2 \, u U
即使没有精心策划,你仍然可以通过使用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和免税储蓄账户减交所得税。了解税法规定并采取合理、合法的节税计划是非常值得的。 % p+ ?& L, N, o7 g+ n
作者:柯博伦律师(Brent Kerr),高林律师事务所(Gowlings.com)注:以上内容并不构成法律意见;如有疑问,请向你的法律顾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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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星岛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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