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精打细算”露脸了,他可是爱城华人圈闻名的精通法律的人士,今天遇到一难题,特向他请教,希望他能够看到。如果有其他同胞知道答案,也请赐教。: W, c B) @! B* W%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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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问题是,我在08年向有关部门递交了一个关于License的申请,在接下来的时间内,我一直在按照这个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自己的条件,也就是take他们安排的考试。现在,我通过了所有该部门安排的考试,接下来(按照08年的政策)我就可以得到License了,可是管理部门却通知我不可以获得License,因为他们在2011年5月份调整了政策,按照新政策,偶还得再等三年。这里特向精打请教,依照加拿大民法条例/或者加拿大文化,偶的Case应该适用哪一年的政策,08年/11年,同时该部门的行为是否合理或违规。如果您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能否给我一些线索,因为我要负责举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