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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吵架版”的一个替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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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8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2-18 21:40 编辑
" T8 j! F" s5 V# n0 ]
: F6 B9 R, ]  _; S4 Z+ j( E开吵架版,有其合理的一面。网站要办成什么样,是另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主要需要考虑的是老杨。* q# |, v5 a+ [- h" k
单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说,“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与“无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我认为都是公平的。要避免的,是“规则面前不人人平等”。
7 n* W9 B1 U( g: e0 |
7 ]$ E/ W3 h8 F7 g# H很早以前了,那时候,还没有现在的“执法”。有个叫“雷锋”的版主,弄出来了一个“监狱”。于是就有了“投诉”这是据我所知网站对“人身攻击”最早的管理手段。当时就出现争议了,异议大致和现在差不多,对管理的批评是不应该限制自由,对投诉人的批评是不应该这样脆弱。于是就有好事者作了个试验,把反对管理的人统统骂了一遍。结果,骂到自己或者“自己人”头上,“自由”也不讲了,“脆弱”也不顾了。那试验者,很快被永封了。1 V( Z- G4 R7 O) o/ J' v

- P, G1 F3 ^) H3 g* p) f8 n# d2 B骂人谁都会,谁也不是那么“脆弱”,不合理的地方在于有人可以骂人,有人不可以骂人。有人可以投诉有人不可以投诉。她骂你,你得老老实实供他“开心”,你骂她马上就有人把你给封了。$ q0 T9 z8 C9 S9 V0 k: M0 r

+ P  S( w" f% |. h这个问题先放放,说说我的替代办法,因为吵架版实际操作起来有些问题没琢磨清楚。我说这个可能容易实现一些:
2 }3 g6 O. n$ t4 m) H( p- y
* m0 I, a3 C0 Y6 B# c0 _希望“自由”的,先在站务发一个“永不投诉声明”,做出这个声明以后,就可以随便骂人(不可恶意刷屏),她本人,也没有投诉他人的权利,大家也可以随便骂她,也不可以有人代表官方出头说什么“骂她的不用投诉就可以永封”之类。
" B8 @, P5 h6 T* `# L& L
4 X5 d( H; A  R- E. t% F这个思路不错吧?
鲜花(87)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8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
& F; C6 R% {6 H' B0 e+ k% t  P" h+ O1 G9 T8 Y, @
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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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2-19 00:26 编辑 + c# t2 g3 v7 A4 ~" Q2 d- H& F: x( h
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5 T# {( |0 q7 z; X/ B6 Z& l: f

* c0 J# V1 L3 X0 X5 {2 f* C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
0 Y+ u+ C9 i# p+ C: K9 i# \阿牛 发表于 2011-2-18 21:54

2 o  J/ T) d) j( K
6 u. t  R+ e; r2 k- ~5 _这个问题我考虑过,是否合理,要和现状比较。
9 }6 G3 n; F& `! d现状是,有些人本来就可以随便骂人,他们要骂人“寻开心”,你只能老老实实“被开心”。* _  Z* ^& u7 n- V
让她们发个声明明确一下,大家有个回骂的权力总比现在没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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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2-19 00:39 编辑
$ ?: ?/ ?1 O5 Y7 y5 l: R
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
2 p  O& W) k2 G6 t9 c
  P/ I- A" r' @; O9 l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
: S+ c% v1 @- I1 z/ ~' ?1 [阿牛 发表于 2011-2-18 21:54
. S/ e8 d/ I4 ?5 h, @6 V: f( \+ f
( u% P8 l* T1 m6 B0 [: [+ ~8 t
这个问题,你不能光凭逻辑推理。应该具体看一下现状,具体想象一下实行我这条建议后的情景。
3 |/ A2 i3 A, H. C' A) W* b  P; ^# q6 P& L& U9 @
现状:+ F& t5 u' y* O$ U
我扁舟投诉,弄出一堆人饥妓歪歪,黑土地,没投诉,回击了,回击那个人,是明确反对规则,反感“脆弱”的,结果,一轮到自己,马上投诉,黑土地被封。
- {1 k' i; R0 o2 B/ ^" o1 m( x. j( T4 F4 q! x& a  [, z, I$ s
我这条建议,就是让那些人明确回答一下:“骂你行不行?”
& |4 C7 N' l8 A8 @! h4 k+ }; x2 ?" @& K+ h2 {4 z
那些需要骂人“开心”的人,其实就是欠骂。我已经准备好了,规则通了,我就让他们体会一下换位思考。这样才能互相理解。
鲜花(73)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9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师你太狠了
理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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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说,“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与“无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我认为都是公平的。要避免的,是“规则面前不人人平等”% \6 I4 i9 X# C& _2 M7 }7 ?+ {
扁舟 发表于 2011-2-18 20:56

( I. w( p  q, k1 h
* d: ^' g* f2 }1 H1 P! b
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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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9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只许州官拉屎,不许百姓放屁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87)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9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你不能光凭逻辑推理。应该具体看一下现状,具体想象一下实行我这条建议后的情景。
9 A* o+ t- D& a# w7 b0 U/ ], K& r% J7 b; q" w+ [! p
现状:1 M9 J7 m# e7 B9 m
我扁舟投诉,弄出一堆人饥妓歪歪,黑土地,没投诉,回击了,回击那个人,是明确反对规则,反感“脆弱”的 .... _% X$ r. H6 w* P+ E
扁舟 发表于 2011-2-18 23:02

( C: n% x6 @! l5 ?! {你误会我的意思啦
1 M* W0 e- f' W& N5 m% }* g4 o0 g8 i+ L
我是将开吵架版 和你的这个建议做一下比较. x+ k- c+ W5 C
而不是将你的建议和现在的情况作比较
鲜花(5)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2-19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误会我的意思啦0 M( h% r+ U2 G

& k' b( _6 ^4 H+ a4 A& T7 V我是将开吵架版 和你的这个建议做一下比较
5 _. e5 ^/ s3 i! Q0 P% t: ^* y4 M而不是将你的建议和现在的情况作比较# @* T* B% w6 R" N- i4 e) w$ f" P4 L5 R
阿牛 发表于 2011-2-19 23:05

9 ^7 g* @& d# U2 i吵架版,真开了问题也不少。
, U7 j! _* @  _% `$ n我说这个,发了“永不投诉”的帖子,只是不会因为骂人而受到禁言、封的处罚。不愿意“接招”的网友,仍然可以要求屏蔽、删除骂人言论。
鲜花(5) 鸡蛋(4)
发表于 2011-2-19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爱城四少 于 2011-2-19 23:50 编辑
% J& w! L, y2 v# B% P& Z
1 D6 N8 g8 }/ R2 o我看整个“人身攻击”的版面,专门用来骂人倒是不错。骂人,嘿嘿,也是有讲究地,水平不同的人,骂人水平相差地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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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0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吵架版,其实只能解决“场所”问题,为了板块质量,可以把与板块主体无关、人身攻击严重、又带不来什么人气的帖子移到那里。我这个“声明”建议,是寻求解决“法律”问题。也许两者可以相辅相成。不过,现在,似乎平静了,等下次“寻开心”呼声高涨的时候再说也好。0 [2 L  d* F) e5 _9 {

2 [4 F7 O; u% A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论坛不断来新人,给论坛带来了朝气。很多人是玩惯了“天涯”等网站的,一方面,作为论坛,应该积极接受新鲜事物,另一方面,作为新人,有时候,也要讲究入乡随俗。9 N  e7 u; ]+ s& y; ]
+ D( v8 l- y" u! m. f. E
比如,爱民屯以前没有春节,咱中国人来了,很多老外的买卖春节也挂灯笼,还有参加舞狮耍大龙的,这就叫接受新鲜事物。6 P/ S( Z+ r4 C3 M& v
比如,我下乡那个平安屯,任何地方都可以吐痰,墙角可以拉粑粑撒尿,到了爱民屯,就不能这么干了,这就叫入乡随俗。
鲜花(371) 鸡蛋(1)
发表于 2011-2-21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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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1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是不是“永不投诉声明”就是护身符,应该不会被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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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是不是“永不投诉声明”就是护身符,应该不会被封了吧。8 P* ^6 h0 A& e( H" x7 ^& B
xge 发表于 2011-2-21 19:06

7 J3 `& T# G8 V, V# x- g我正是这个意思,而且,已经被封的,也可以通过发这个声明重返论坛。从“法规”的角度说,只有解决了“吵架人”,吵架版才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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