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Fontainebleau

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复制链接]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紫光 于 2011-2-1 20:58 编辑
1 |! v5 S; |: d4 f& y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5 T* t5 T" n; |: N  ~7 g6 G1 D: Y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3 x1 b& v% T5 ]; X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 ...# q; M# x  [0 ]) _# L  y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20:23

, v* R) `& Z- V) j  |# r5 R1 Z1、因为其他两个帖子是多余的,一个足以判十三少死刑,再多两个也是死刑。没有必要浪费时间;+ k$ h% b0 t9 M& _1 ~; w- P
2、之所以在这个帖子里处理,是因为我在他每一个帖子里已经警告过了,不要刷屏。在我作出口头处理后,这个帖子变成他最后一个新帖。如果我不口头上对他进行处理,今天的闹剧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场。我曾经想过自己发起公务投诉,但是鉴于上山打老虎一贯的表现,加上我不能确定还有其他执法也在,不一定会有效果。而且这个案子是超版先执行永封之后解禁移交的,本来就没有先例可循,作为执法,我必须选择一个方式控制局势。
# q' w4 j2 Q0 g( N5 B6 h; q8 {3、依据很简单,版规虽然没有规定投诉人必须与被投诉人相关,但是应该遵循投诉人必须是善意第三人原则,既投诉人的投诉是善意促进网站健康发展。比如老杨的投诉。否则执法根本没有精力处理。任何人看到任何过激言语都投诉的话,那会是一个什么场面?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1、从理论上说,其他两个投诉并不多余,假如一个投诉被否决,另外的投诉当然就应该处理。在第一个投诉还没有成立的情况下,其他两个投诉多余的说法是不成立的;2 l- b3 t4 Q  n- B( o4 q" ]
2、你的解释也很难成立。首先,你在他的帖子里进行裁决根本不可能控制局面,因为他仍然还可以发帖。其次,你没有解释你究竟是认为你做出裁决的帖子究竟是否他的相关贴,如果是相关贴,你是没有任何理由判罚他的。最后,有无例可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则,如果符合规则,你可以创出一个例子供后人参考仿效,如果不符合,怎么说都是不应该的;5 j1 _0 `2 Q! ]: U) W- s9 I/ ]
3、“投诉人必须是善意第三人原则”规则中有吗?如果是新加的,是否有足够的说明:善意第三人原则定义,善意第三人原则判断方法和执行办法。如果没有依据,那么就是超越了规则的授权,这就不应该是执法版主可以做的了。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执法,我想请你们明白,你们是受大家的委托按照执法版主规则的授权来管理执行规则,请不要超越委托。维护正义的事情,让立法的人做;如果信不过网友群体,让圣人、超人和神去做吧,他们才是万众景仰的真理和正义的化身。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我觉得Z指出的都是很致命的地方;/ T- P; c! j: y3 K, e  R, E( h
紫光三人新上任,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发现问题要及时改正,不要拆了东墙补西墙;勉强为自己辩护很被动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紫光 于 2011-2-1 21:20 编辑 1 Q6 d+ I& r/ B
1、从理论上说,其他两个投诉并不多余,假如一个投诉被否决,另外的投诉当然就应该处理。在第一个投诉还没有成立的情况下,其他两个投诉多余的说法是不成立的;0 \3 m" e: p8 J+ X! i% j+ r* }
2、你的解释也很难成立。首先,你在他的帖子里进行裁 ...0 Q. c& J* ~2 s$ d) y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21:03

* ~4 N# z$ f' K5 B/ [4 W' ~1、多余,因为从接了这个案子我就知道其他两个没有必要了。这是一个基本的判断,你如果觉得非要走走过场,我也可以走,但是浪费时间、精力。
( o; f/ c- J2 i8 j  O5 b2、请你不要忘记站务讨论也是一个板块,作为斑竹,我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维护板块的基本运作。0 `2 ^: q8 P9 X0 \$ C4 m: ?
而且他的行为可以被看作是藐视法庭,一般藐视法庭的行为,法官有权利紧急处理。我的处理是留有余地的。其实作为一个一般斑竹,我也有权直接封他。4 |3 q7 V. P. N" a. h
3、这一点按照一般情况处理,没有版规规定我必须接非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投诉,也就是说我有不接的权利,这属于法律上的普遍性认识。比如你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说某人骗财骗色,你去法院起诉当事人,法院未必理你。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1:29 编辑 ! ~7 d( X+ J. e
7 x6 r0 ?2 o! A2 g  W
1、你代表了其他两位执法版主,如果你可以这样,是否表示他们是多余的?
$ B1 i5 L) k1 C2 s% i2、我知道你没有封他,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阻止他继续藐视法庭,所以请不要再用这个理由来解释你的行为。但是你却在一个不恰当的地方和场合做出了你的审判,仅此而已,而这点确实超越规则授权的。另外我再明确一点,我对你们的判罚本身没有任何意见,所以你封不封他我没有任何意见,有意见的是你没有按照规则来做这些事情,让你们的判罚让人非议,这是我很不希望看到的。
& O0 g7 `% m# F: ?+ T4 n, F3、版规对不予受理的投诉有明确说明,这表明在此之外的投诉,执法版主都必须接,这是执法版主的义务。执法版主并没有不接符合规则要求的投诉的权力,否则,执法版主可以一直不接下去,或者选择性的接,如何保证公平?那还要执法干什么,还要规则干什么?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1、你代表了其他两位执法版主,如果你可以这样,是否表示他们是多余的?# @" o# \' T9 a- U
2、我知道你没有封他,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阻止他继续藐视法庭,所以请不要再用这个理由来解释你的行为。但是你却在一个不恰当的地方和场合 ...- M, ]* u$ J. {8 X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21:25
$ G; E. ?4 F. @' T. i
你认为不合理,发起弹劾,我的初衷就是牺牲紫光成全一个公平、正义的网络环境。4 V! b9 W4 y( e! K* A! g, t
请不要客气,因为有些事情,不这么来一下永远改不过来,说三到四的人太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认为不合理,发起弹劾,我的初衷就是牺牲紫光成全一个公平、正义的网络环境。7 J0 J) l$ W( k
请不要客气,因为有些事情,不这么来一下永远改不过来,说三到四的人太多。
* o" p: p% |+ W( [* r, x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1:33
0 w  z  w; C5 B6 D& {
请先告诉我一下,弹劾执法版主算不算捣乱贴,算不算不尊重执法版主,会不会被处罚?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不算,也不会,去发吧。
鲜花(1015)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h! Z# N" }% ^, r" U& d. P; A
4 t. e5 G2 `1 J: M/ d0 x3 z$ y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R; Q' R3 B0 L: _  `6 w

7 Y6 M" b! a/ K  Z& C, {* V! p( n) ]( P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 V) `) ]% E0 s8 ~3 |.......* V+ V- \, A$ D4 d, M
Fontainebleau 发表于 2011-2-1 19:05

; M: `) @. E, q  [Fontainebleau 你的愿望是好的,希望主持正义。其实哪个人不愿意站在正义的一边呢~~~# `1 i- j2 r; m) K) M
问题是,你怎么判定这是正义,你感觉到的正义和和其他人感觉到的正义有区别吗?
# k* e; Q) x' J  D: d  T也就是说对网友你是如何区分谁是江姐、谁是浦志高,谁是陆谦谁又是林冲?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
, F9 e; _" n5 _- u
. \8 V: V( d4 O, {楼主的帖就是一个词
! S5 K, b0 P' h; [& x# E
0 n$ y& X/ [3 I3 g6 C十三少随便用粗话骂人,居然被楼主视作好人,这样的正义标准,谁还敢相信楼主。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5 I5 K+ l! D1 P( @/ V

0 l3 |% E0 h( B0 X8 _" B楼主的帖就是一个词+ t9 x: ]' @- h, b! i9 G
5 t  Q7 c2 l! G% Z9 ^! f& G4 E
十三少随便用粗话骂人,居然被楼主视作好人,这样的正义标准,谁还敢相信楼主。6 z- m2 Z6 ^. ]3 i; T2 k
上山打老虎 发表于 2011-2-1 21:49
0 p! _- t3 n& e  }; y* h
你又一次在无关贴中发言,你好像也是前任执法,这叫知法犯法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e9 T6 I$ a$ \0 L  q2 B“7 |# d$ h8 z3 a3 q7 g
" J( T+ R( f; z. d" s
是不是相关帖啊。紫光看看。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e9 T6 I$ a$ \0 L  q2 B“! x& D0 @% j; D7 \6 q
# v9 i/ ~$ j, n0 \
是不是相关帖啊。紫光看看。" L! f) ^' j( G8 N; p! c8 ]- |" `
yingxiy 发表于 2011-2-1 21:58

4 l* K- e/ Z4 p2 G不相关,因为他现在案件在身。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山老虎也曾经当过执法版主吗?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相关,因为他现在案件在身。
+ K5 w( f2 j7 j" q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2:00
) q7 `% }, C! u# R
请你去读版规。虽然版规已经是浮云。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请你去读版规。虽然版规已经是浮云。
* g" m9 x  g* t3 Q: i  b3 wyingxiy 发表于 2011-2-1 22:11

$ }; a  o% @' p! Y5 O+ I他有案在身,就只能在与案件相关的帖子里发言,你去读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2 [6 d" A, D6 U* K. ~9 N. o3 v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_# }/ @- Y0 F- ]: F3 ?  v

, j, A3 |3 S0 [3 i5 b长老会?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危险的开始!!!* w- `  b" L+ c1 m- V4 _; ?' x
或者干脆不要法规,执法了,就是普通网络,大家什么都可以说。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枫丹白露
" _" g) s, |: N你还在吗?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ainebleau 你的愿望是好的,希望主持正义。其实哪个人不愿意站在正义的一边呢~~~
6 ^( u; p' Y3 R3 X, Y$ ^$ ]- }问题是,你怎么判定这是正义,你感觉到的正义和和其他人感觉到的正义有区别吗?
! P6 R( `" y! I; [* h# Q也就是说对网友你是如何区分谁是江姐、谁是浦 ...
$ }& u5 a1 n5 F+ g# Y) I/ tvilna 发表于 2011-2-1 21:43
: ?0 P+ a6 ]/ \6 V; ]
鲜花(123) 鸡蛋(0)
发表于 2011-2-2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唉,中国人还是喜欢走人治的道路, 尽管这次的人治有"正义"这扛大旗.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2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唉,中国人还是喜欢走人治的道路, 尽管这次的人治有"正义"这扛大旗./ S- @' s; ?5 O9 }# B
八千里路云和月 发表于 2011-2-2 00:14
) d. v& K5 \5 A6 y# W

$ h1 `" B) E( {5 [( k; }- N人治,那个封建帝王不提倡人治?那个提倡人治的人不抗一个“正义”的大旗?
- A. \5 n( P4 r2 R. L. M( l* K) G8 c# }
其实,说道‘正义’;谁是正义的化身?只有神是正义,是真理;如果有一个人站出来说:我代表了正义,那么这个人恰恰就是个魔鬼,这是来自魔鬼的欺骗。 这点,紫光内心中非常清楚
鲜花(114) 鸡蛋(0)
发表于 2011-2-2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年了~~
7 G6 u/ B4 D, d' L0 a& p新年快乐~~1 a5 F9 J& U3 v
xinnian.gif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2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人治,那个封建帝王不提倡人治?那个提倡人治的人不抗一个“正义”的大旗?
7 M; Q% f% ^3 X' |$ K( t+ C% G$ y) b5 ?/ P
其实,说道‘正义’;谁是正义的化身?只有神是正义,是真理;如果有一个人站出来说:我代表了正义,那么这个人恰恰就是个魔鬼,这 ...
; X1 _3 L8 O5 E6 G9 ^2 o( O  D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2 07:26

, t6 F: j5 s/ `. x4 @, C! Z我自己很清楚我在做什么,我不是在推行人治,而是对现有的死扣条款提出质疑。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2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了多少遍,质疑是立法的事情;我不反对改革法律,但是在新法律出台之前,执法者当然只能按照旧体系严格工作。- L0 D" D$ J8 R% Y; M/ E
我觉得你一直企图混淆这两个概念,取得一些人的同情。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2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来灌水的,嘛正义不争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5-7-22 02:31 , Processed in 0.183249 second(s), 31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