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168)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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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1-30 11:4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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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字路口同学的建议,我个人非常赞赏,对于白马版主的决定,我做为投诉人,非常支持。但在此之外,我想提几个可能的问题,供新执法版主们参考:
5 G1 D6 L( [- |+ K t1、还没有执行处罚的可以暂缓执行,那么已经在执行处罚的是否可以暂停执行?2 j' f# T3 `+ A' }$ C
2、能享受暂缓执行或者暂停执行待遇的网友是否需要什么具体要求?
" E, H* }1 l* _, M1 P; O$ ?# Z3、暂缓执行或者暂停执行的理由是否需要具体限定?6 k* ~5 ~! U5 J/ L8 S
4、暂缓或者暂停的期限可以是多长?0 b9 t, [- c, q: [! V! C
5、这种做法是否需要以一种规则的方式予以规范?
, [* o& ^. I6 X8 T! u3 r这些问题是一位朋友短消息给我的,看到这些问题后,我觉得,十字路口同学的建议虽然非常好,但在具体实行的时候可能还是需要有一个更加周全的考虑。这些对于白马小兔兔和我来说,已经没有条件和时间聚在一起具体商量了,所以我写在这里,供我们新执法版主们讨论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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