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K& _/ f9 ~$ i9 ]# B+ a: v" k 苏欣与张某于2000年结婚,后两人在去年8月份赴加拿大艾伯塔省埃德蒙顿市,并租了一套住房。苏欣供述说,加拿大时间2004年10月2日下午4时许,因他向张某要钱购物被拒绝,两人为此发生争执并互骂。他抓住张某的衣领把她顶在储物室墙角的箱子上,并打了张某一巴掌,张某冲上来抓他,他的火就上来了,想掐死张某,便使劲掐张的脖子,并喊:“掐死你,掐死你!”掐死张某的第二天,他购买了机票及行李箱、假发,然后返回北京。# t' Q% F& W5 Q2 e3 u+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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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回国内的苏欣没想到,他在加拿大的每一步骤都被警方调查,并有11名加拿大人作证。加拿大人冯·艾维证明,去年10月3日下午,苏欣到她所在的时代旅游商业中心订购从埃德蒙顿市至北京的机票。奇尔克·埃莲娜证明苏欣到她的店里买了一个带轮子的行李袋。O-CEANA商店的老板证明苏欣到她的店里用VISA卡支付100加元购买了两个假发。为张某治过牙的医生GlenB.Zenith证明,根据死者与张某治疗牙齿的记录材料对比,死者是张某。 e, G# s2 E2 U
" m( Z# P+ O* F1 g 在庭审中,苏欣的辩护人提出苏欣的行为属于一时冲动的间接故意杀人。法院认为,苏欣曾多次供述当时因生气就想掐死张某,他作为一名已经38岁的成年人,明知猛扼他人颈部会造成死亡后果,却掐住妻子颈部不松手,事后也未救治。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苏欣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