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70)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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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瓣丁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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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8 N p3 x% N( S; a& L& I. C“妈,你来接我吧,我下班了!”小儿子在电话那头有气无力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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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N! d/ |$ q, u# N“这么快?我连衣服都没洗完呢。”我有点心不在蔫。 3 U+ o4 \3 o/ O& J _
; m2 K( g. \0 ^; ~: H“都三个小时了,我快累死了!”与其说他在抱怨,不如说是在抗议我的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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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不过如果餐馆需要你的话,就算累,你也要坚持,可不能自己要求下班啊!”我继续冷冰冰地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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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啦,是小姨同意我下班的。”儿子倒是一点没生气,只是说话的声音越来越轻,仿佛马上就要晕倒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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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左肩不自觉地往下一沉,好象正看见他把头一歪,急切地把身子的重量整个投在我的肩上。这是他平日放学见到我时,为了演示他又饿又累的程度,最爱做的恶作剧。有时,我人没站稳,还真会被他压得一个趔趄,倒下地去。 / L( O/ t5 V1 Q(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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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美,一过十二岁,孩子们就想去打工赚钱。送报、看幼童、剪草、铲雪,总之,北美的孩子,从小就想赚钱。这点和我小时候的成长,截然不同。今天是张三找到记球分的工作了!明天是李四找到一份广告模特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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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你经常会听到他们嘴中发出这类羡慕的声音。久而久之,你会意识到,在孩子世界中,谁越早有份好工作,谁就越易受到尊敬。 5 b+ y! K! j$ g: @" K8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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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北美的这一追求尽早经济独立的文化,开始是尊敬,效仿,后来是警惕,反思。现在是若即若离,即不推崇也不反对。 1 s5 }# _* z9 h: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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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二上星期见到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得知她周末能在亲戚家的餐馆,洗碗赚钱后,大加赞赏。鉴于他平日在家懒散,不爱劳动,我就怂恿他也去体验一番。没想到,一大早,餐馆真的缺了人手。打电话来时,他还懒在被窝中呢。他倒也没有临阵退缩,只是问清要干几个钟,能得多少钱,然后翻身而起,让我车他上路…… ; ~2 d4 U, P" m;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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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老二的时候,他正在厨房卷刀叉,所有的服务员都说他好可爱,说他已得到了洗碗替补工的职位。有个女孩连比带画地向我形容:“他的小手,白嫩白嫩的,在洗洁液里一泡,才几分钟,就皱出了一层皮。三个小时下来,那双手大概已脱了一层皮,现在,他已有一双洗碗工的手了!”说得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压下上涌的心疼。 7 o" \% Q$ N1 F- C8 A&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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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现在我明白了,这世上真的只有三种工作。”回家的路上,老二一边给我看他人生中第一次凭自己的劳力,赚到的二十五元钱,一边开始发表高论:“第一种,很累,很少钱。第二种,很累,很多钱。第三种,不累,很多钱。” / s0 [, f/ e( j- U"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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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笑,没接茬。这本来是发表高论,要他努力学习,才能找到第三种工作的最好机会,可是我的思想却无法集中在他身上,而是飞快的旋转,试图理清自己为什么不赞成孩子十四岁就去打工的理由。 ' C0 t( @$ Q: @3 W
' [ r- H/ I- @4 a: H! U十四岁是法定可以工作的年龄。可是,工作环境中,如果没有可以信任的长者的引导,这时候的男孩,看到的多数是社会上的阴暗面。比如:大儿子的同学,也是我们的邻居,一过十四,就去咖啡馆打工。一星期工作三天,一周有时也赚几百块,成了自实其力的劳动者。 & O# `3 c! u7 k& V! p- k' J; q" W
! n* t4 I+ }5 L l可是,有一次他休息,找大儿子一起去他工作的地方买小吃。他给同事两块钱,拿了一杯咖啡后,同事还找回他两块多钱。我儿子说:“你的同事怎么这么笨啊,这样都会算错?”他嘿嘿奸笑地说:“他是故意的!”儿子说给我听时,我很冷静地问明他的同学,还没有同流合污。否则,我希望儿子和他减少来往。 ( _3 X' z! N. ]6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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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馆,快餐店,这些底层打工的地方,这样的事情太多了。这些原本该保持纯真的少年,过早地看见了成人的诡计,很容易变本加厉地养成坏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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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J! {+ {" G2 d6 o7 c" g4 F; Z. `十四岁去打工。得到钱后,做些什么?西人的父母,多数是不加引导,放任自流。儿子的一个朋友,就拿钱去买名牌。按理,辛苦劳动换来的钱,应该懂得珍惜才对,而他得到的无非是可以自由买名牌的满足。还有一个朋友,就走到了另一个极端。打工后,变得非常小气。大家一起出门,他兜里揣着几百元,却连一杯饮料也不会买。因为他要把每分钱都存起来,为了一满十六岁,就能买车。 ) D( b7 A7 s. E+ [! w% i* p
4 E4 a* o# V* p1 @/ ^这两个孩子,还是和父母关系良好的少年。那些不听话的孩子,有了一份工作后,就会想搬出去住,年青人么,有谁不想只追求眼前的无拘无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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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F! h9 S }, \* f9 C0 D) i工作经验,当然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可是,需不需要从十四岁开始,就去建立,真是一件值得商榷的事情。白人的父母,对这事好象从来没有犹豫。很多家境不错的孩子,一到十四岁,就去打工,而且都是从最底层做起,似乎这是最好的锻炼方法了。初为人母时,我也赞同这一文化,如今,我是仔细观察,用心体会,绝对不会随波逐流,全盘接受了。 $ ^3 x) [* v( H: ]# J0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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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子今天的打工体验,完全是在我熟悉和放心的环境中进行的。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我才相信他打工的收获大过损失。冲他第一次打工,就能说出“这世上只有三种工作”这句话,我想这次的收获已经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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