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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贴子的处理,依据第九条“版主负责处理帖子,执法版主负责处理ID”的规定,处理的理由是否成立,执法版主没有权力说三道四。因此,按照规则,对贴子的判断完全是版主的职权,是否具有科学性,是否需要修改删除屏蔽,完全由版主决定。只要符合规则要求的程序,执法版主一般不会介入,更不会对此发表意见。
偶对第2条有异议,版主职责并没有说一定要用管理选项里的短信功能,版主完全可以直接给任何人发短信,以此为籍口不发短信,理由不成立,是版主的失职行为!) i+ U! w( W! E i) Q& D" L3 S, _6 Y
高潮 发表于 2010-3-2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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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脑不是电脑,volunteer不是专职专业人员,要求版主自己形成一个与管理要求相匹配的操作流程是不合理的,因此对于管理要求,规则应该提供完成此要求的配套选项或者给出一个SOP让版主follow。否则,可以说,版主出现失误是很正常的事情,这种失误,归咎于版主是没有道理的。这和现实生活中操作人员需要有一个SOP来保证code的道理是一样的。如果对裁决不服,请明确提出上诉(贴子中注明上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