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1)  鸡蛋( 0)
|

楼主 |
发表于 2009-3-22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2 14:37 发表 8 u7 `2 N3 D2 W/ _% ~% k
短信骂人,是否可以同样处理,我没有信心。毕竟,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对公众的影响更小。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我不认为这样妥当。2 l7 m' B# Y, J5 p0 K# O" z: g
. j# i7 o* @& L7 O* z1 Y- H更何况你说了,是“我思故我在”短信骂人。而你原先投诉的是“我在故我 ... $ Y# f3 d1 r3 t! _
- y2 J$ @1 k4 l5 n$ ?8 |% z$ `
能 理 解
7 E3 w! h9 L: v6 |% O( P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 {! H, L; m, E2 s# N5 L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
' o- i; `( m/ R" K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这 是 罪 证 3 D( ~% G2 L! V
对 公 众 的 影 响 ,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