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反感这类文章。闲言碎语地说别人的生活,你又知道多少呢?又有什么资格张贴和评论呢?如果当事人(尽管你没有实名)看到,她会高兴你这样演绎她的生活经历吗?你看到的是十分,还是十分中的一两分? ...
操作理由: 如果反感,您大可不必看这样的帖子。
呵呵,这么小心眼啊? 回帖没有涉及人身攻击,没有下流词汇,你有什么理由删除呢?你的职业操守值得质疑。ANYWAY,这只是不随大流的另类声音和观点,这几句话都不能兼容,只能说明你的肚量和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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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苦乐酸甜,只有当事人知道。离婚这种事情,肯定有相当的无奈和辛酸,被人这样闲言碎语地写着,当事人知道该多难受啊。 7 S/ X \+ }, T. c& o换了是楼主,你愿意别人这样写你的生活吗?谁有没有走窄了的时候呢?朋友相识一场,结果彼此却成了茶余饭后的话题,你们这种叫朋友吗?不要玷污了朋友这个词的含义。1 M/ E0 C. F. e& e- `6 C+ @ 再声明啊,偶没有离婚啊,偶只是比较有同情心而已。 , r/ |0 @' O0 V4 G- |估计又得被删掉了,哪位回帖的,帮我拷贝引用留底,省得我没处找了。
原帖由 APPLE66 于 2007-12-8 14:03 发表 6 ^; V2 |/ j. } s昨天发现打不开网页了,原来ID被封了。1 i! N; ?- c( a7 x' }2 U- K 在此通告值班超版,你的这种删贴堵嘴的方式真的是很低级,老杨给你授权,无异于自毁江山。删贴删得莫名其妙,封ID更是下作之极! & H9 g2 q3 E3 X/ x1 o按你的删贴标准以及封ID的标准,移民生活版 ...
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12-8 15:13 发表 ( H$ k. {) W# n5 L { 7 [1 G- A& a2 W0 u j- B5 h9 n7 [ Q- m) _' L$ H3 Y 恭喜你回来了。不过俺还是那个观点,删你的帖子俺支持,封你的ID俺反对~
原帖由 APPLE66 于 2007-12-8 15:25 发表 . @: v8 v0 [; Q* m2 _: O; S q% R3 Q0 c. R ?8 f3 z' } ( S2 b3 ~: s& N* a' o是吗?你也支持删我的回帖?那我真得对你另眼相看了。老杨都不支持,你支持?/ Y) `4 G7 D# G& H4 y* ?+ a 我的回帖客观中肯,当然作者不一定听得进去。$ z& B# I# d( p8 [" [. } 如果你也按这种标准,那移版的帖子就该删干净了!
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7-12-9 08:31 发表 / V9 w/ V' l* E0 \2 u个人不赞成随便删贴。既然有硬标准,就要按标准执行。9 V9 @. T; v0 W* L# W 3 C4 F8 i4 T% n& l5 C9 Y% g 是非公道自在人心,强权是很乏味的一件事情。
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12-9 02:09 发表 3 Q* B! Z1 L5 W 一次没有输家的风波~
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12-9 02:09 发表 1 l9 K' T* s- }( S$ N呵呵,你enjoy 了weekend,海鸥写了连载,网友看了帖子,俺多灌了几桶水,老杨高兴的见到又多了些帖子。一次没有输家的风波~
原帖由 让爱住我家 于 2007-12-12 14:47 发表 + `! A& m9 t' C2 `7 Q5 ^% S. ^ R& b* p/ v% N( S , ~3 R8 I1 r6 K! E; \& g 你觉得没有输家吗?
原帖由 让爱住我家 于 2007-12-12 14:54 发表 % t {. Z9 }/ M6 d7 i! d# X" l* L+ z! I% g+ \% z; F6 C$ F+ ` : e4 y1 w% h. u! x 看出你存在必要性了,就是给所有人打圆场的。 - M9 c+ M$ h# b) Z1 |9 a* ] / }- y+ O7 D/ ~/ E5 \: m下次,我被人群殴,不知是否能请得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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