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另类政策中心 (Canadian Centre for Policy Alternatives) 发表报告,指出加拿大穷人税率较富户高,而中产阶层的税务负担最重。根据2005年资料,加国最富裕阶层纳税占其收入30.5%,年收入低于13,523元的10%最低收入的群体,交税却占其收入30.7%。而在1990年,上述两个群体的税率分别为34.2%和25.5%。收入在12万到15.1万元的家庭税负最重,税款占到收入的36.9%,其后为收入57,460到72,299元的家庭,税率达36.5%。 1 E6 {' k w/ u' t) T# r: x& V/ I D) P3 l
报告还发现,虽然低收入家庭不支付或支付很少入息税,但其收入的很大部分要负担销售税、物业税以及其它政府税收。1990到2005年税率平均减少2个百分点,但分配不均:高收入的1%群体少交约4%税款,低收入群体却多交5%。研究结果显示,加拿大的累进式税制在1990到2005年间,实际上呈现非累进之势。因此自2000年来,加拿大最富裕家庭从政府获得的减税优惠最多。报告建议向富户收取更多税收,政府尤其是省一级政府有很多方式增加高收入家庭的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