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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世界日报
/ W7 V+ p, t3 l0 S6 ]- ~3 u: H/ i: p) _
& K3 ~3 B% i" U) Y0 }! m移民部从2012年5月起,永久居民换发枫叶卡(PR Card)时无须亲自领卡,改为邮寄,但有人不在加拿大境内,于是使用移民顾问或亲友等第三方地址做为邮寄地址。移民部特别修订作业规范,除第一次申请枫叶卡的新移民外,所有换领枫叶卡申请人都要提供自己在境内的居住地址,否则将影响换发,甚至有影响永久居民身分之虞。
( w8 y+ O: V( j移民部实行的新措施是,只将新卡寄给申请人在境内的居住地址,而且不能使用邮箱(P.O. Boxes)号码。
# }, R: H% I O/ O3 x' n, ] 只有第一次申请枫叶卡,即“第一阶段卡”(Phase I Card)的新移民,由于他们初抵加拿大,可能暂时没有永久居所,获允许他们以移民顾问或亲友地址做为新卡的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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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2 `: ]1 G' c移民部的新措施如下:
@: d! l6 v# H( p3 X1 `一、第一次申请枫叶卡者:集中处理中心会继续将新卡寄到申请人所提供的境内地址,但只要发现申请人登陆报到后,短暂停留及回流,所提供的邮寄地址属第三方,移民部将在电脑系统中做注记,显示申请者人在海外。
) E" `0 c1 k9 r二、申请换发枫叶卡,即“第二阶段卡”(Phase II Card)者:当申请是以第三方作为邮寄地址,并附有IMM5476“聘用代表人”(Use of Representative)表格时,移民部的“全球案件管理系统”(GCMS)只会更新申请人的居住地址,第三方的邮寄地址将登录在“授权披露”(Authorized to disclose)项目,新卡只会寄给申请人。 " l: p# a& D- O7 c, V0 P: p# C
若申请人以第三方地址作为自己的居住与邮寄地址,移民部将去函通知申请人改正,否则不会寄发枫叶卡。
# `6 A0 p; t( _2 q如果申请人所填写地址是已知或被怀疑的第三方,但申请案未附IMM5476表格,案件将按“非法或隐匿顾问”(unauthorized and concealed representatives)的标准作业流程处理。 4 f+ B, ]# O$ q' d s5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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