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gdsds 于 2012-1-24 11:01 编辑 / U" s3 a, g6 P- Q: M
+ G, a: h. e" {3 W4 n' L看了网友对加航11年九月七号实行的新的免费行李件数规定解释,我感觉和实际情况有点不一样。一是,看规定是从11年九月七号开始就不让免费代两件行李了,但是我的机票是11年10月25号出的票,机票合同里还是免费两件。二是,本来我只是乘加航去温哥华后接国航,这一段应该只是加航国内航线,不是应该20元吗?但是加航要收我70元,我都已经把信用卡拿出来准备交钱了,只是无意中我说了我的旅行社告诉我是两件行李,柜台服务员才帮我查合同,看了合同后说是可以两件行李,才免了我70元。同时,也让我知道原来他们是可以当场在电脑上查看你的机票合同的。据加航柜台服务员说,机票里第一段乘加航允许免费两件行李的情况最多只会在11年底出票的机票合同里出现,12年一月以后出票是不会再出现了。【注意是出票时间,不是使用时间】所以网友们的机票如果超过11年底后再出票的话基本上免费带两件行李就没有可能了。你要是不知道你票的情况,办登机手续可以让他们查查,只能以你的机票合同内容为主,如果票内不允许免费两件,加航也是不给你带两件的。我也不太懂,只是按我省了70元的情况说说而已,如有不对,请见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