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150)  鸡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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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醉酒当歌 于 2011-12-31 03:56 编辑 5 X( {# J5 ]! h
amybear 发表于 2011-12-30 07:35 9 d; j, U2 {5 y2 ~; U6 p* Q
爱情是感情范畴,又不是法律范畴。
: R) r, e0 O6 G7 o, i他问婚姻之外有没有爱情,我觉得应该是有,至于合不合法,是另一回事 ... : N; J, I% W' _7 A
& M4 G4 v5 W& P婚姻之外的爱情,在法律范畴和道德范畴内,也可能是合法合情合理的,就如同我说的例子,因为我理解加拿大的法律不仅仅已婚和未婚两种婚姻状态,还有分居,同居,单身父亲/母亲,丧偶等几种诸多婚姻状态,而且这些婚姻状态在加拿大的家庭法中,都是有着严格的定义的。加拿大的法律,同居享受与结婚一样的权利和义务(除了没有结婚证),分居具有与离婚相同的权利和义务(除了结婚证还没有作废)。这个意义上理解的话,分居婚姻状态下,彼此应该有寻找爱情的权利的,没有结婚证的同居状态下反而是不可以的。1 Y. n7 Z! t5 i% P, C& k
" P. Z9 `- g- o; a正因为以上原因,加拿大每年都有大量的同居未婚团聚移民成功的事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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