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j+ j) P' q, }$ S) O: c
* F" n Y- T9 T" n- i" u5 i' s% w
新年伊始,深圳市政府又拨出865万元向113名在深创业的“海归”发放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这是该市第六次向留学人员发放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已累计资助海归创业者2531万元,资助了6批299个项目。* x7 ]& f3 d1 y# I+ n w
' K5 j- G% I# E# m) y
一般认为,“海归”可以带来新技术、新产品、新观念,以及新的企业模式和新的筹资渠道,因此,出于为了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加快发展的良好愿望,不仅是深圳,国内很多地方政府都制定了吸引“海归”的各种优惠政策。比如,购车优惠、办企业提供前期贷款、简化开办程序、提供各种补贴等等。但在对“海归”予以优惠照顾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对其他人员的歧视。因为政府出台支持某一类群体创业的政策,就意味着不是对所有创业者的一视同仁,就意味着被优惠者抢占了先机,使其他创业者处于劣势地位,同时这种做法也违背市场经济的规则,不宜采用。6 Q6 [- X. K2 C W7 s
; @0 J, _& {& J2 K Z. o5 ~
其实,在竞争的市场创业环境中,政府一般除了可以扶持某些提供必不可少的公共品的事业之外,不应当出台任何特殊政策支持任何特殊群体创业,在强调社会经济均衡发展的今天更应如此。因此,对“海归”发放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给予政策上的优惠,表面上看是为了吸引人才,其实体现出的却是在不同群体中制造了一种不公平、不平等。 5 Y6 b5 G q* ^6 U5 |0 v1 E# u ' A ^. |# W5 j( ~况且,一个社会中,即使有应该受到优惠的群体也应该是弱势群体,而“海归”人员无论在知识结构、信息水平以及获得资金的渠道方面,相对来说都具有一定的优势,如果他们再受到公共政策的特殊关照,那么对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比如农民、失业者群体,尤显不公。政府给予“海归”的创业优惠补贴来自公共财政,是全体纳税人的钱,这部分资金如果用于对 “海归”的补贴,也就意味着其他人就享受不到这部分公共资金所带来的益处。1 ]' {# Y+ Y. x/ r! E1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