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法庭通知,让6月份的某天,作为受害者去出庭。: I9 {6 q' u) n, z
起因是去年11月突然发现家里一辆车的车牌被偷了,于是电话报案,后来就几乎忘了这事。没想到今天突然有人上门来送了份通知,说那人抓到了,让我出庭作证。 $ J2 D3 d' ?; v, D0 ^; X _0 H看通知上说,如有和案子相关的书面材料要事先准备好。我好像没任何书面材料的哇。 ; r R- a" J% a最多补办一个新车牌交费有个收据,可以让他赔偿我这个费用吗。。。嘿嘿。。。不过MS连这收据都不一定能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