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今天的Finance課剛好講Will: : ^' c8 a, `- k w. n V( j目前加拿大普遍的形式有三種,一是English form will:必須有遺囑人和兩個witness的簽名; 二是公證形式 will,有一個witness簽名既可,原件要留公證處(這個應該是有律師);三是holograph will, 只要是立矚人手寫的就行,不要求一定有witness簽名,似乎適用於飛機失事前的那些關鍵時刻。6 w. _$ A& b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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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一定要有律師在場。但老師也說了,很多人會選擇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