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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吵架版”的一个替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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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8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2-18 21:40 编辑 ) z5 T1 P" V* h
% U! `" ?& M$ L
开吵架版,有其合理的一面。网站要办成什么样,是另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主要需要考虑的是老杨。
, J, d0 c8 r- d2 Y% I8 O单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说,“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与“无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我认为都是公平的。要避免的,是“规则面前不人人平等”。
4 \2 y+ o# C) y; T+ e& b. V
' ^: z9 }0 r' H* {" ~很早以前了,那时候,还没有现在的“执法”。有个叫“雷锋”的版主,弄出来了一个“监狱”。于是就有了“投诉”这是据我所知网站对“人身攻击”最早的管理手段。当时就出现争议了,异议大致和现在差不多,对管理的批评是不应该限制自由,对投诉人的批评是不应该这样脆弱。于是就有好事者作了个试验,把反对管理的人统统骂了一遍。结果,骂到自己或者“自己人”头上,“自由”也不讲了,“脆弱”也不顾了。那试验者,很快被永封了。7 W8 A9 ?( z; s8 S: E

8 p0 E# n( Z* p  [2 s骂人谁都会,谁也不是那么“脆弱”,不合理的地方在于有人可以骂人,有人不可以骂人。有人可以投诉有人不可以投诉。她骂你,你得老老实实供他“开心”,你骂她马上就有人把你给封了。4 s6 y  K" v$ e% @

, I- T8 K+ E- C- L' u( s! [这个问题先放放,说说我的替代办法,因为吵架版实际操作起来有些问题没琢磨清楚。我说这个可能容易实现一些:
( ~7 e0 _; l$ Z7 h" B3 [$ V  S  M0 j% z$ U
希望“自由”的,先在站务发一个“永不投诉声明”,做出这个声明以后,就可以随便骂人(不可恶意刷屏),她本人,也没有投诉他人的权利,大家也可以随便骂她,也不可以有人代表官方出头说什么“骂她的不用投诉就可以永封”之类。
- }! ]* l( v, H% ^
; h. M7 G2 p* C- z这个思路不错吧?
鲜花(87)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8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7 a2 B" b0 L$ w

) }  w5 w. a7 y6 X3 y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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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2-19 00:26 编辑
9 \) Q) n. l# ?) o
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
6 F* h7 l5 [: \) l( H# y
3 o* j( t4 k' v2 `( K1 z; O, J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
1 q+ e1 p$ K! d$ z2 ?阿牛 发表于 2011-2-18 21:54
: Q8 J1 G# s& s: X- |

$ F% a3 ~5 x, s) P这个问题我考虑过,是否合理,要和现状比较。) v; t) }1 N0 _2 Q/ J  s
现状是,有些人本来就可以随便骂人,他们要骂人“寻开心”,你只能老老实实“被开心”。
' x9 w$ \# V5 z* x让她们发个声明明确一下,大家有个回骂的权力总比现在没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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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2-19 00:39 编辑
. C9 M" B7 O9 j3 e) M6 \. H/ @4 y
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
0 T. {  ^0 B1 D' Q; h
: S/ s( |$ o" f( `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
& s# q- g& n! P; B& t; B* S阿牛 发表于 2011-2-18 21:54
" [. k  Q2 U4 e0 [. Z
: k2 L6 f& T# P
这个问题,你不能光凭逻辑推理。应该具体看一下现状,具体想象一下实行我这条建议后的情景。
7 M: U. r. `# z
$ ~7 d2 X, {8 d现状:& a4 W- G2 c  n  c3 y4 k
我扁舟投诉,弄出一堆人饥妓歪歪,黑土地,没投诉,回击了,回击那个人,是明确反对规则,反感“脆弱”的,结果,一轮到自己,马上投诉,黑土地被封。
: Z) }1 }' @) r7 C# C0 |7 r' U* |
0 w$ y: {% f  S* V! N# n我这条建议,就是让那些人明确回答一下:“骂你行不行?”: }3 @! W2 H' k' c

9 e; G) z" }! D2 L3 o* o那些需要骂人“开心”的人,其实就是欠骂。我已经准备好了,规则通了,我就让他们体会一下换位思考。这样才能互相理解。
鲜花(73)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9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师你太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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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说,“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与“无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我认为都是公平的。要避免的,是“规则面前不人人平等”! P$ _# t5 C( u6 j8 E/ K
扁舟 发表于 2011-2-18 20:56
7 W0 n, ?4 X- y7 q+ e

2 Y: w4 m3 P4 x' j- ~$ T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9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只许州官拉屎,不许百姓放屁
鲜花(87)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9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你不能光凭逻辑推理。应该具体看一下现状,具体想象一下实行我这条建议后的情景。
; N, Z( i8 z9 Z. X; \
4 V9 C4 m6 i9 N; H6 C$ ]5 I: }现状:
  y3 h2 r1 ], z, m- e" `" o我扁舟投诉,弄出一堆人饥妓歪歪,黑土地,没投诉,回击了,回击那个人,是明确反对规则,反感“脆弱”的 ...
! q1 f! o% G) |% O扁舟 发表于 2011-2-18 23:02
7 N9 e& t4 ]6 C$ O# M& J
你误会我的意思啦) Y* T4 l/ A* E1 Z, b
# X' B1 @! y" Y2 p- o2 k- j7 a, H* T$ ]
我是将开吵架版 和你的这个建议做一下比较
8 t, }8 Y. U" x  q- \. V0 D! j而不是将你的建议和现在的情况作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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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9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你误会我的意思啦
) }  a2 o5 }; ^7 ]" d% m
* x/ @7 z6 @- B, N, I& u  J4 {& M我是将开吵架版 和你的这个建议做一下比较
0 K% r% e( P4 I/ L( F而不是将你的建议和现在的情况作比较( |8 T8 X- U& I5 b; N! \0 M
阿牛 发表于 2011-2-19 23:05

! v- l1 A( Y3 e+ U( p3 R0 {吵架版,真开了问题也不少。7 o0 }3 ^% [" Z, s4 i, {
我说这个,发了“永不投诉”的帖子,只是不会因为骂人而受到禁言、封的处罚。不愿意“接招”的网友,仍然可以要求屏蔽、删除骂人言论。
鲜花(5) 鸡蛋(4)
发表于 2011-2-19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爱城四少 于 2011-2-19 23:50 编辑
( x; ?( S& h" V5 F$ K1 S$ p/ }) L' r( {' s' b' C" s
我看整个“人身攻击”的版面,专门用来骂人倒是不错。骂人,嘿嘿,也是有讲究地,水平不同的人,骂人水平相差地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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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0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吵架版,其实只能解决“场所”问题,为了板块质量,可以把与板块主体无关、人身攻击严重、又带不来什么人气的帖子移到那里。我这个“声明”建议,是寻求解决“法律”问题。也许两者可以相辅相成。不过,现在,似乎平静了,等下次“寻开心”呼声高涨的时候再说也好。; e" c* t7 }4 g7 q7 j* [' D

0 s: m8 }( A* d! Z0 o! o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论坛不断来新人,给论坛带来了朝气。很多人是玩惯了“天涯”等网站的,一方面,作为论坛,应该积极接受新鲜事物,另一方面,作为新人,有时候,也要讲究入乡随俗。4 R6 ^! S  u' X
. t# W; F: k( F
比如,爱民屯以前没有春节,咱中国人来了,很多老外的买卖春节也挂灯笼,还有参加舞狮耍大龙的,这就叫接受新鲜事物。
& z6 F7 p" u7 L比如,我下乡那个平安屯,任何地方都可以吐痰,墙角可以拉粑粑撒尿,到了爱民屯,就不能这么干了,这就叫入乡随俗。
鲜花(371) 鸡蛋(1)
发表于 2011-2-21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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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1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是不是“永不投诉声明”就是护身符,应该不会被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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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是不是“永不投诉声明”就是护身符,应该不会被封了吧。
# T8 l- E4 U6 ]- _: c6 K% yxge 发表于 2011-2-21 19:06
& ]; a& M1 L2 M: m" E# |
我正是这个意思,而且,已经被封的,也可以通过发这个声明重返论坛。从“法规”的角度说,只有解决了“吵架人”,吵架版才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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