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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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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d* J# v1 R" T: z( V! l3 Q  u
# W! T  H. [- ^0 G7 r4 D7 y, h" B& u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e4 Z8 S8 E, L3 m# B1 N# {

( p; H2 S; v  V4 W2 ~/ E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e& G& X# u5 P' r: J" d8 S6 h8 g# E

% Z2 I" g7 X( g3 {, d3 n8 }8 F$ e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7 {' A3 }' N) X' m
/ t  E4 E  {% H- w  G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 t2 J/ E" m2 k+ c# ]+ l, D
. \& R4 e5 N" ?4 c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 v, ^4 \9 s$ p! T. T# }$ Z4 p" o4 f' K& k+ ^  m; ]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 Y6 |. {! [/ I4 Q
$ }+ ~/ Z% C/ I“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 ?  D) q7 i! O5 R: Y- A& k, S
5 z: @0 p; X& I/ L& A8 f  Y1 s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 X: u8 M  ?* ?# Q3 }: }3 M7 `2 e* f, L: V6 J  i- u* Z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1 T- z* H0 D5 A0 D
+ i/ }6 s, @& l, k
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R; I' l5 q3 E8 v( i! [5 u% e1 d9 ^. D4 \( c9 R' J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7 ?$ P5 a7 K9 S  V

' n1 q. g( I) V3 D1 {7 A& c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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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 q" {* Q# P8 @% z; g" m0 O5 W3 p' V: V8 @  c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6 d. ?  @+ ?/ Q) C0 \
3 H( P- O/ X% [* I" d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 J- }' B/ A- u9 R) i+ g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 W7 Y7 M; E0 [$ I# z# A8 @/ O1 N  k8 b
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2 k- o" }- Y: V+ S# F+ r" K0 q; R1 K- j9 E6 m) E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8 O8 I% c1 o- |' `  T4 X& F
9 Z2 i0 W) P, g: r- F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2 M4 Y& W6 P7 u3 y

' K( E& p  v7 `* {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z  S4 e$ ]4 D7 J$ T6 ?- r* }

, B7 s( L# c, j( b  F" _! \+ D8 e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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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q) O& {! L+ a2 S/ r8 `4 ^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g1 u$ |  |% E6 g9 a  G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 p# B) C. }* @4 T2 [, E( p& h- d% V8 Q1 b6 y5 G$ @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8 r" m- P6 C9 c) t; a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3 l1 V' W9 h8 Y9 K9 O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5 G) k# I8 k  I' `& o( t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 h! j7 C2 f3 Y! P" i
. c) {2 i/ Q  `% h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4 R. s% {+ K( @
: w' C7 U6 m' g$ k& ^# e/ O
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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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 G$ m3 N/ z+ ^, q8 U) M' {) \
  `3 ~2 l/ l9 [/ l. o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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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Z; S0 T9 u; [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0 c6 `; a' \; A+ D% C  j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y" w" r# L, A  {9 l( Y' `+ k& O
- h# T8 t* x! n& L9 f! b, L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 I2 x3 A% b+ F9 k% c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A& S" E. p3 C3 R! O
7 d9 _. q0 X. \1 m7 i
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Z$ g7 x% {% J& X. g

1 g+ P, i) F" ^7 u1 A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z/ ^2 z- j# F2 n. V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j- Y4 y9 G* q0 P/ T2 L2 T+ m1 B4 J0 S2 s, Q
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1 a8 U. S4 v% w- n/ t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y) j2 E. A& k. |& e0 }4 M! I
言重了,
  [3 i0 q0 h) j, _
6 k& l" C: c4 v2 ?* I: C/ e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1 Z  u/ f9 {( \6 B( E) h- k' i' ^) f, A+ u1 c( a
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D. {0 k$ m: f- l- A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W6 E8 ^! e! K4 E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q6 v2 h2 p1 p! X1 ]1 j- o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4 R# D& Q6 S5 u# L9 c$ L- [: v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K" ~, Q8 r6 K- n.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F; v- u8 `* Y* e9 U7 D9 D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8 |, y5 g0 L9 g' @5 V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9 V) u% H& ^% s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D" S3 ^6 k0 O! {) U3 A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X1 z+ H) {* F* J5 @+ a
* l% S) B0 D( Z  ^7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9 j9 ~8 M  N- z2 r4 Y( {' Z* Q+ T2 e3 U! e' O: d9 t1 ^0 J
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5 q7 T" |6 U4 o/ W' Q9 p% Z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1 {" S) S! W( Y" o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0 G8 s" U: K# F6 n: }- y) }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D/ t& `2 n; C; d3 I4 F2 X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U# @5 j' M* B$ _$ p( y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0 W7 A+ }' j! R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s! K# Y( n  U( y# S0 Q, U8 V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2 p8 H0 p" z8 d  {6 Z

  @' X0 j2 N$ \' k2 D3 m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e' A" G- C: n1 s'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6 E2 c1 E; i* q$ C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7 ~6 o2 ^- m9 r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l' i/ ?' \- H$ y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l: p) n  Z' ^! v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g2 A6 D" f. V1 v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1 I' s3 \- C8 G2 i: `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V6 _5 D2 t/ s+ g$ W6 W

6 K) h( p! k) A9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 j4 A4 u) p! n, u% C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7 ~; l5 @' L' R4 R) M( |& b  B& p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1 P. {. [+ l: ^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E; A& j& N% Q" E6 ^" V$ W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9 c( C  D: w3 s1 }/ y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1 u; T5 T4 s8 @& z! H5 N$ ~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 W7 C8 D9 M8 E+ Z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u. W) V* F3 I$ a% A5 y. y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Y/ _. |$ C+ G( y
都是不合时宜的。0 f9 l* x0 i' i! L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3 E2 ^( c( n( O+ H/ U. C7 r1 r0 q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N) K, p" V$ V: L" K( k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8 k# T/ l2 v6 Q/ f) e  ]! S. V
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6 i: x5 }. U; p+ R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0 e; j9 q# W5 B% m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5 E! ?# L0 E; c2 a1 ^/ N. L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6 v) s2 B8 n: J  {5 F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2 C# {9 K3 Q% U' {8 L# A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7 m) l  T6 f% F7 z2 J' R, K7 _' @7 R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U$ l- E+ n$ m+ q+ ?  ?9 r8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1 g7 Y" x+ C, f& P# I# z) J6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0 [7 j) J% u+ q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3 m  U4 @& |6 q' ?! n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p) y5 ?* N6 J4 t7 ]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S- S2 l/ e7 F% R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 u) f. u; |3 p! @: d(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w" X, J4 W( {: E3 `$ U: j; `
5 K8 F0 H; s0 T  Q  K( Y% U5 f: S+ W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4 v7 G$ h6 O: g7 x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c8 d' |  T8 T* p. D. G: v& g% d' ?' d" |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1 ?4 ]" ?5 C/ {
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 w2 M  Q: ?) S% {4 t0 ]; r! s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5 P7 S0 x/ H  W* J& v
9 v' l% q3 }. \; J! d2 a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9 W: l  k! a! m2 A) X8 W3 y

$ \+ K0 J/ [. a0 H% W* ~' |9 H1 q1 C6 @2 K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3 L# J& D7 a: M) c
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B+ v3 R3 n1 O* b" {. t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5 u( }1 J  E' b- {3 v* c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H0 A+ \7 U' A/ C4 D6 R5 p: y- t& N
都是不合时宜的。
/ N  W" m. h$ X2 e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 u/ |0 d3 B' J! f0 P3 r5 s$ ]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 V5 t. V3 G8 x) K) m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 ~' D' d  \, T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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