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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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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z% B2 C$ ^- l) E1 G$ \
  J/ v* [/ ?& Q- O" Y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0 J5 n; G" Z  X  y  T( ?
4 s3 H4 |1 R+ @' ?& n1 c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 V0 `" V+ W4 ^9 i1 @+ d* O+ \6 }! k* f4 B% F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 N% f1 [+ P4 n+ r8 a* I  f* ], x: J, d2 @: I4 D& R5 B9 B6 b$ L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S3 H) G& ~" H, K, T- b8 ?
! p( h% r8 g4 C: h5 i$ z1 j/ R6 U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6 Z: ^. j# W) I2 j# j$ q. |* l. R, b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a3 S' c# g1 I+ J" s2 g
! ]) h5 ^7 j2 G0 j# l5 r
“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3 C1 i4 a" a7 {1 @2 V& M
, h1 {9 p6 D1 V
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U0 P  }& D2 }9 O3 q5 Q

% R; q% W; O; j" ]6 c! k9 j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 m" U( Q7 p  s# a4 I/ m3 ?& R* E
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J2 T. N, u# t4 W4 H) r" f4 B
$ ]& \# t' g8 X, T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 E3 L3 N0 F3 c; Q8 j6 p7 J2 m$ P) w" l( W0 K
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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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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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9 W6 a0 p1 O, l+ r2 O. |
: @: r4 x; G9 v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 F. G3 j7 D6 p3 o2 U+ [$ w+ ]! L
1 ?5 G% n# c0 D( `' @+ _! X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5 Y: B" U" o! |% v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 Q, J. Z+ e" l" {: p# `0 a( v; \# @, y/ d' O# S0 Z5 r
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v( S$ u7 J% x, {2 t; u) g

, _* h, I# d! H9 |' B" E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 z7 y  X0 p: o: i; I, F$ s* h7 j7 u, u# E0 p( v8 u7 W1 a2 s# K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G& u; o8 t* T" W
8 L. L/ Q, }. ]! b4 V- x0 C8 b. q* g
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6 l# P8 f1 S, Y1 r* P
: _8 ]) T0 G9 f6 J! `6 ^9 I* F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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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 w7 Q6 w: n( z- q;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7 x2 U0 W8 n; l5 e* {- X; w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e1 w6 z5 d  o) z- p% Q/ A  g

- `. ^" u& |8 d7 |/ u7 ^. n: F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3 g" q' h1 L$ d! ^- t4 k; m  I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U3 G# I! U; z9 X+ Y5 z# ^' n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 q: U: G4 K" D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 M7 h6 G4 x  `" d1 {
3 r. a$ ~0 Y! y; J% U- [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 ?# G2 e$ p' y* N! K' D* g2 i2 o# S7 b- b% `+ z5 G
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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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 U$ @- F& Y( h
0 T" G) C& z# y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0 R; K3 }$ J# s6 [1 B8 `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8 U) X8 O+ P( \. |5 `" g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i( x0 V$ m, b2 p/ F% o$ _" E6 }2 Z, X
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w1 J) Z: J& ^0 r: Y3 O
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N0 C9 P3 X. a  j8 w; w

; s5 |, v9 p* f. k4 A% [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 \4 d8 i' A4 h4 D7 V, G) m
& n2 ~4 A3 [+ Q6 v4 {9 j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0 F" Q# ]" |2 w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 Z! ]! t  l6 ~8 F" B- I9 Q
. o% V1 N7 {3 J! O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5 S& I3 u8 v8 n( f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y: }- D6 \. R2 E$ e6 T7 W言重了,% W; B: U9 D4 r7 ?- U

# L" T7 x# \1 t4 f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E9 a; i. Y4 G
# J6 W  L6 G# R* s" K" _/ i5 u
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0 N- Z! a- l- e; V: C3 K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1 s1 S- K2 @( h! E, I( F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8 N( W* X) \8 s1 L# p7 z8 t  V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U/ u7 ^( N: k; l8 k. F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c  W8 z, _" ]0 f& |  p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9 h! Z" E9 `- s1 @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E7 N; _) O+ V# K' H9 H3 h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s+ F- |  M& ]' T  F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6 G/ E2 X1 V, t! s3 w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3 j2 q' i6 Y; ]

6 x  }+ ?& t9 ]1 c" s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 Q* q! q* w0 o2 c" J1 a
& b2 q: @5 t4 S) {4 a( L' Q
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V. }; O/ L6 h/ ]3 R% L! `  s8 K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0 _1 o7 p" F1 u- i. x7 m* I3 [9 l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g; L. r8 U! a: n$ K. y/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w8 v5 t/ B# v7 [0 A" ]7 P& O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Q+ |  H0 t# I% K* e6 w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3 d$ N1 X, i6 x" u- d" A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b9 z8 {9 _+ y1 v) T  Z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 Y6 C, \- c3 A  w- v) T
! {' g( G& L+ g&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d" D. v! B) J- ^' M) ^3 F. y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0 x! t9 x1 [0 a* E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u( v( Q* n8 ?7 k& ~1 }, Y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X0 ^; T, i4 o1 c; Y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H4 E( c; q6 ^/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y6 g4 K* c- D  }8 M9 |
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大型搬家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0 P- }8 V- R8 Q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L% ?  q& @9 V
$ }! ?6 J( c/ i9 j$ _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9 }7 w6 v$ T. A. P5 ~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_! N: e) m8 h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Z! e% n; |( T. |4 Z& Z/ p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9 u9 b# y) t. Z2 u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6 x, f) [; [2 c* z) G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z+ U: P$ T8 z( `- i) i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0 i8 G: ]. T( Q' C' B* N  Q9 ^. W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9 ~$ S" A2 ~# D  U! b9 t$ a' \& g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A# T! D( d# Y' q都是不合时宜的。
. d) E8 H, _- Z0 y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0 t  c0 M, {/ b4 C2 h. \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l* l# C( O2 u3 j# r) D4 c$ \5 A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 N* i2 }# m) U2 _* a( D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4 ^$ e9 ~1 `' E- F8 e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 X- C7 Z) I" @5 S/ b8 [2 e. S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G  @) W* ?% C- O/ ?. e. S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h% L' i4 m* k- h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4 C- w: r+ ~/ L9 e! |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8 b2 y8 X3 L, V% K, Y- c7 q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L9 c) ~- J  p' E; D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k7 R# }) }) _0 x8 c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3 l5 Q! Y  f( Q& i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7 }% J+ X" _  w" ~3 G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z- f# j' F( M) f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L8 r: d4 n; d& r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h8 v5 l) q" H+ ]/ W; l& I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3 j$ ?# n) M, L1 Z, y4 l# y  i  w6 e) }" {* T9 Z- `4 B1 K1 y/ N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 G3 H% D9 C& K5 Y) ], p9 h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7 ?; k* h: {* W

0 [( Y( o  }+ c" x/ d8 v+ A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9 _8 h6 y5 q0 ?5 A& q* O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6 [: D6 {5 t- Z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 M* z* b6 |  n+ p& u& F0 P& M7 Y$ s& {2 j6 V! B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 N, p  S2 Y  O+ A  `, N# u  r. J7 n1 u5 s6 v" M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 J/ [7 {4 a6 e* [$ N* N, t
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g+ C/ _5 w" C. U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j/ \+ c. {3 Q6 g, U; w! R6 X1 Q! A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5 e! N/ ~7 g2 p; n都是不合时宜的。
  i/ B! z; a# u- c8 V6 E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 A+ p9 R! U  o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 E* a5 C' A' Y* n  t& S% n7 \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2 a) g2 r% X0 `8 E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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