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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对卡加利警察局长的言论真是有些摸不着头脑。在过去一星期,警察局长至少两次在公开场合对联邦政府的政策,以及对一些市议会候选人的言论发表意见。
4 }' e1 ~& S; ^' V早些时候,联邦保守党政府在国会提议把已实行多年的《长枪登记法案》取消。不同政党均以此大做文章,把《长枪登记法案》弄成政治话题。在不同政党争辩中,支持或反对该法案似乎代表着对某些政党的支持或反对。 - ?7 B E: @' N( l: x( J
在这政治大前提下,卡城警察局长曾公开表示不支持该法案。其后,国会投票结果不支持废除该法案,但警察局长仍然公开对传媒表示,他对该法案能够保留感到失望,并表示会坚持对此法案的不满意见。 * Z( L$ K7 c" v' \9 Q, a) M* [$ v: ?
事隔数天,卡城警察局长对一位市长候选人就警方财务预算的批评作出反击。他的言论,无疑是为了令公众对警队开支有更清楚的理解,但另一方面,难免让人觉得局长对该候选人有不满之嫌。 % a( p% V$ W6 E3 w% l2 s% \
作为普通人,警察局长当然有言论自由,不论对社会事件还是对政治议题,都有权利作出回应及评论;但如果以公职身分加入政治争议中,就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 H& z) F% \; j0 }恐言论造成干预民意效果
; ^6 i9 k4 u9 ?& S0 O, W在民主社会,政策的最后决定权通常落在民选议员身上。作为政府官僚及行政高层,角色当然可以包括对有争议的议题提出专业意见。而作为警察局长,在减少犯罪和公共治安方面自然有专业的见解和知识。但当一个政治决定在国会成为投票决议的焦点时,局长的言论是否会造成对政治决策及民意的干预呢?
% v( T; V q6 R在反对《长枪登记法案》事件中,他的意见不知是否代表着整个卡城警队呢?如果反对声音仅代表个人观点,那么他以公职角色来发表个人言论,又是否公器私用呢?同样地,其他各级警员,又可否以个人身分在媒体面前表示支持或反对局长的言论呢? . U8 c- o" R" i) `" f; _
至于有关局长对市议会候选人的回应事件,则更令人质疑局长回应的合理性。众所周知,每逢政治选举期间,政客及候选人会以政府政策作为政治题目,以吸引选民支持。竞选期间,各候选人不是指社会治安有待改善,就是说交通建设不够完善,或者经济发展缺乏妥善之处。如果每个部门的行政主管都走出来为自己部门辩护、澄清或反击,那么,选举就不仅是候选人之间的竞争,而变成官僚主管与候选人之间的唇枪舌战。
% @' T& n' _& I. J, ]% C# O/ Y6 t其实,不管部分候选人对警队开支的批评如何,警察局长大可把辩论的责任由其他候选人承担。在这次选举中,不乏有对本市警队财务及运作有深切认识的现任市议员,何不就让这些带政治性的议题和批评,由各候选人自行讨论。不知局长之言一出,是否会导致其他候选人因担心其他部门主管的反驳,而不敢批评市政府运作呢?
: B' |3 O' i3 T9 i' j' a" {$ N4 F本文作者黎永亮为卡加利大学社会工作学院教授及副院长(研究和合作发展)。电邮shuoliyongliangji@gmail.com 。 ' Z' V+ C) ~2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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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星岛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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