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想法很有意义。3 Y0 {! k a+ @3 P6 a, T" m
不过我认为100人的设定值得商榷。 ) C: F) g' I# p. s E4 N: i. `虽然一项制度通过后是对所有网友都相关的,可是我不认为一项制度的通过需要太多网友的参与和支持。因为愿意去了解和参与立法过程的网友数量是非常有限的。设定的投票人数太高,会导致难以通过一项制度。我觉得爱网现在的制度远没达到泛滥的地步,还只是在建设和完善的过程。至少迄今为止我认为能进入投票的流程的提案都是网站需要的。所以现阶段应鼓励立法,而不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