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87)  鸡蛋( 1)
|

楼主 |
发表于 2010-3-6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名鼎鼎的精打兄也来了。欢迎!
4 \: e( I! |! U! C
( |0 q# |: `; _4 F6 {听说精打兄很熟悉这边的法律。恳请精打兄解释一个问题。, C$ e# V, ^5 r' I& {
4 b, K' j2 {& q% A) y3 X当法与理冲突的时候,是法大于理,还是理大于法?
; N9 i; U+ D8 m3 ?! N8 x. E% f, V4 t5 z
希望精打兄不要笑话这个问题太简单。; F( \9 i) G: Y9 u
大头熊 发表于 2010-3-4 13:15  . O( A9 y |+ g& i- Y/ _) n
回大头熊
; V9 d, B! E0 P. x9 `
1 o |6 D% v1 z5 E( U& J, T) |. u+ u$ r不好意思,这几天忙晕,无法及早回复,向您道个歉。' w' B0 p+ W: e' p+ f/ Y
* Z& W; L) L) D! E# l! s法与理谁大,这问题要看社会存在阶段本身是法治还是人治 e7 o T$ D! q: R* @& n/ v% I
两者都有利弊,前者变成社会由于法律僵硬无法合理形成有效管治。后者很容易被一部分人滥权左右司法权。+ L6 S: a1 l( ?8 x% {! q1 A6 ?4 [( s
: \6 d5 u9 {+ Q9 ]! }! a. k0 S* L4 m) s
在一个和谐社会往往以法治为主要栋梁, 将司法,立法,执法分开3权鼎立, 如果没有效率的控制,3权都被集中于一人身上就很危险,变成独裁。 可是,独裁是否好事?家长式的管理是否好事?见仁见智但,也别忘了有这一说 - 绝对权力往往带来绝对腐败。
7 X& g3 D/ D# ?, G$ h4 M) I, B% h" o6 l5 I* `+ S8 O+ G1 O$ F+ u
一个民主社会,当执法后, 司法有权解析执法是否出了法律范围, 一切以法律准则,参考以往案例。 如果舆情不合理,就有必要带到立法作出修正,堵塞漏洞。 这个是一个过程,而负责立法的,就是民选代表。, r4 _( ~: i5 |3 n" ?& ]
至于为何说民主本身有危险, 主要在于立法,司法与执法是否没有效率进行,无法有效管理。 在一方代表多于弱势群体时,往往后者的权益被忽视甚至践踏人权。 一个白人众多的立法是否就可以立法限制有色人种的权益呢? 这当然是否定的, 可是一个群众利益往往不能代表正义, 因为我们都是人, 而人, 也都会犯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