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036|回复: 11

关于“大头熊”禁言的回复

[复制链接]
鲜花(5)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因为以为“禁言”功能只对版主管理的板块生效,并且不欢迎大头熊在宗教信仰板块的言论因此作了这个操作。. ]7 H5 z0 Q) w
4 c& [2 ?% s2 Z
知道对其在其它板块发言也有影响后,已经恢复。! k! C9 u0 }3 Y1 i9 ~8 S; I. V  w

% V0 Q4 s  e5 [; g6 O' Z4 M论坛是交流思想和交朋友的地方,希望不要陷进“打官司”的“乐趣”中出不来。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解释一下,你那句“签于网络资源宝贵”是什么意思?如果不发言能节约“网络资源”,应该你自己不发言呀~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429)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对扁大师的景仰恢复至"免费饭"讨论前的水平,果然有胸襟!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大头熊并没有发投诉帖,反而是那个所谓的基督徒孤舟蓑笠翁发了投诉帖,你认为他有没有陷进“打官司”的“乐趣”中?如果没有,你是指谁陷进“打官司”的“乐趣”中出不来?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官司是没什么乐趣,但是不能因为没乐趣就放弃应有的权利。我要你解释清楚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o0 R' v4 t$ x4 A# Z$ b8 A6 ]' N
我若说的不对,请指出来;我若说的对,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鲜花(429)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官司是没什么乐趣,但是不能因为没乐趣就放弃应有的权利。我要你解释清楚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 @6 d8 M- k& R: f我若说的不对,请指出来;我若说的对,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v$ j! V/ s: R, t
大头熊 发表于 2010-1-28 09:04

  n0 G! {3 f: ^版主本来就有权在他所管的版删帖、移帖。禁言是有欠妥的地方,但一则扁舟也改过来了;二则即使不改,目前的规则对这样的做法没有什么惩罚的手段。而你在站务的"卑鄙阿扁"极可能违规,扁舟也没跟你计较。这样应该算两不相欠了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版主本来就有权在他所管的版删帖、移帖。禁言是有欠妥的地方,但一则扁舟也改过来了;二则即使不改,目前的规则对这样的做法没有什么惩罚的手段。而你在站务的"卑鄙阿扁"极可能违规,扁舟也没跟你计较。这样应该 ...
, y' K& m* W2 Q- e0 c孤岛客 发表于 2010-1-28 09:42
# M) V* v" a3 t4 x+ B/ i, p" G' g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版主可以没有限制地做错误的事情。
6 {: j8 f9 e4 p' s' F5 \; i9 V他可以删贴,可以禁言,但请给个说明。
2 r% s  _7 b- A! I2 v3 A我只是要一个解释,这要求一点不过分。- w4 u6 q+ c1 C3 ^: a' {
他若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就不适合继续做版主。( \* G9 J8 d6 `
是他先做了见不得光的事在先,我这样说他,说得是事实,一点不过分。
鲜花(2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李向阳!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解释一下,你那句“签于网络资源宝贵”是什么意思?如果不发言能节约“网络资源”,应该你自己不发言呀~
9 R# q3 |# q$ ?* }+ ?高潮 发表于 2010-1-28 08:53

* j8 E; I  `' v( ]) V我明白了,阿扁不给出解释原来是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2 n# |7 {1 Y1 R' C
我建议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大家都不要发言。就是不知老羊怎么想?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因为以为“禁言”功能只对版主管理的板块生效,并且不欢迎大头熊在宗教信仰板块的言论因此作了这个操作。# L& @1 l, P6 b
) u" x; [. o. [
知道对其在其它板块发言也有影响后,已经恢复。
7 F" i  Q9 z* k$ H+ {8 ^
" m) H/ C; S6 r" o9 \论坛是交流思想和交朋友的地方,希望不要陷进“打官司 ...
0 `: j! w8 P4 x( C& P, p; L扁舟 发表于 2010-1-28 01:16
/ t4 {4 M' x; u; O  ^1 F

0 k  c7 F# N! Y' U$ o你不欢迎,不代表别人不欢迎。
: E) l  n$ p' T) T2 M4 x0 Z8 \仅仅恢复发言是不够的,请给出合理的解释。不然这件事不算完。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明白了,阿扁不给出解释原来是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 @0 q6 ~' C6 v9 P
我建议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大家都不要发言。就是不知老羊怎么想?  G+ g2 ^  }& g2 u
大头熊 发表于 2010-2-4 10:28
% K- }/ M& V- t) Z1 f+ V/ H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大头熊,如果不做解释,我们只能认为楼主和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没有区别,用禁言来剥夺别人的言论自由。这种人不能够担任n敏感板块的版主。
理袁律师事务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5-2-26 23:29 , Processed in 0.162385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