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1)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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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3-2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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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2 14:37 发表 
6 u6 O" q4 F/ [0 O短信骂人,是否可以同样处理,我没有信心。毕竟,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对公众的影响更小。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我不认为这样妥当。
* g, | J: X/ ]2 X# H3 R; K# O0 X2 q: y
更何况你说了,是“我思故我在”短信骂人。而你原先投诉的是“我在故我 ...
( w' l: a" \' @9 h% A$ v/ x' v3 S( D: ]
能 理 解 7 \6 v8 r+ h T& M+ L
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3 S6 v0 D9 _! ~- E1 u! W1 A8 S
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
/ L# u( O, |" S4 H% N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这 是 罪 证
" s* A! p I3 S6 u, X9 V对 公 众 的 影 响 ,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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