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入提名之前,我个人觉得讨论应该首先集中于是否应当创设这个“执法超版”的位置。这一点上有共识,才能谈到人选问题。 # p3 {, n F# S3 J' }2 n# B! S
我个人是反对设立这样一个职位的。因为现在以新梦为首的三人委员会运作有效,成绩斐然,忽然要创设“执法超版”,其必要性在哪里?: c+ o6 l. B4 v7 P1 H
通过最近的官司,我认识到三权分立的重要性。新梦同时集立法司法权于一身,对小黄的处罚虽然没有违反版规,但从法理原则上是有漏洞的。) T+ G, A. [0 @0 D* f-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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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毛遂自荐,当一个“立法版主”,进行对版规的修改和释法,不涉入执法或处罚任何人。这样小黄也可以不用在网上“坐班”。网站可以另行聘请司法版主,根据版规执法,但没有释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