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不必要的处罚,目前对于人身攻击类的投诉,执法版主在标准执法程序前有一个调解程序,即希望由被投诉人主动寻求和投诉人达成和解。对这个程序的执行,不同的执法版主会有不同的理解,有的可能倾向于机械化一些,会在3小时后再次上网的时候看不到撤诉表示即做出裁决,有的执法版主则可能更加人性化一点,要确认被投诉人知道自己被投诉以后才会做出裁决。应该说,这两种做法各有利弊。! q8 ~$ U. U/ z3 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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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什么是较长的时间,这基本由投诉人控制。如果投诉人觉得不愿意等了,可以在投诉帖中声明不接受调解,那么执法版主看到后自然会中止调解程序,直接进入标准执法程序。6 i [% C+ f# A! X.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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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如果一个执法版主已经受理了某一个投诉,则其他执法版主只会在上诉的阶段参与,而不会对该投诉的初始处理进行干涉。当然例外的情况也有,比如正在进行处理的执法版主觉得自己不适合或者不愿意继续处理的时候,可以要求其他执法版主代替。又或者有迹象表明该执法版主无法上网,例如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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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逻辑,执法版主只要拖着不办,那就永远不能结案了? # U; i3 x# f& g4 Q5 G. f我认为这个逻辑是错误的,建议修改立法:办理案件的版主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不能的话,原告可以要求换一个执法版主来处理。如果每一位执法版主都过了24小时期限,那么原告自动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