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634)  鸡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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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6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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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别申请了 at 2005-3-6 09:38 PM:: b& k' R# {# E, M8 [4 ~2 k. e
三思,你儿子多大了?
9 c+ {! {6 M, n% T0 W7 U也许我喜欢从另一个角度考虑问题吧。
, N f& _; ^, A首先,让不让坐是乘客的权利,但不是一种义务,虽然照顾老幼残是社会公德。我过去坐公交车时,经常看到推婴儿车的妈妈,很少见哪位上车要求别人让座的。
$ b8 c2 F+ O2 S4 q8 v, S% L: |其次,我觉得公交车司机做的很对,也许这是他们的规定。当他认为,他不能对这个残疾人负责时,他只能给公司汇报,请公司安排。
. c B- f; a* B/ \我也佩服你得大虾气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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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9 U+ X+ M( J1)公车前面两边的位置是给wheelchair and stroller的。
7 e& N3 S0 }0 Y# Z, c2 M$ k2)我当时带了两个,一岁和三岁。小的坐在车里,大的跟着我走路。我是给大的找座位1 O/ S; S$ R, @# X' E N: P; L
3)什么对残疾人负责?公车又针对残疾人轮椅的设计。
8 |% ?: t! M/ u2 {, y1 I4)是的,肯定是有规定的,但是司机向公司汇报,是在我埋怨后才打的。当时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那个人被拒后调转车头好像是离开了。司机应该当时告知这个残疾人自己会联络公司。5 ~4 s; U4 Y x: \8 } C ^9 d4 P
5)没事儿,想问就问,不用最后加勺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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