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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8-8-23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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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nds 于 2008-8-23 02:40 发表 0 ^2 d+ [# Y% J3 A! o/ J. ?( h
呵呵,谢谢LZ在7楼如此认真的回复,下面谈谈俺的个人看法:
& \. ]/ D B3 A( ^, T1、既然那段话是负面的,又显然是针对网友及其孩子,不是针对孩子的那句话说的(孩子话的关键词为不爱加拿大、没有金牌),再加上不是开玩笑的语境(参见 ...
. U2 {5 O( {0 ]7 h, r6 _# z; x& p N非常感谢你的回复。对于该贴属于负面评论这一点,我们没有分歧。问题出在这段话是否符合我所提出的三要素中的第一条:针对网友而不是针对观点论据。在原来的帖中,发帖网友引用孩子的话并不加评论很容易被其他网友误解为表达了这么一个观点:加拿大不值得爱。因此我认为针对这个观点的辩论是正常的。那么这个令人不快的回帖是否是针对这个观点的呢?我认为是的。因为如果剥除其中的负面语气成分,这个回帖实际上表达的应该是:加拿大这个国家对移民或者加拿大人是非常好的,是值得爱的。如果对这一点我们不存在异议,那么这段话就不能被认为符合三要素中的第一要素。+ H, M1 |, M O1 R. y
另外,关于你认为这段话对网友的家庭和处境有所评论的看法,我很难支持。因为这里不涉及对家庭成员、家庭成份、家庭收入、婚姻状况等等家庭状况的攻击。至于其他的方面,正如你所述,很难获得明确结论。因此,在不考虑上面一段的分析的情况下,我认为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应对这种情形进行“人身攻击”的判罚。这种情况,建议版主针对该发言的语气进行警告或者劝告,以避免讨论双方情绪对立的进一步升级。" p( `+ L7 A* x/ t1 C
如果我的分析有问题或者我对“人身攻击”的三要素提法有问题或者任何其它建议,欢迎讨论。& c- c0 }# G& ]; a7 `! |& o g,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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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newdream 于 2008-8-23 09:58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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