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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新闻] 新入籍法案 4年内住满3年改6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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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8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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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华报9 E6 q0 R- f1 \

' G* g1 T& C  J近日,有报章报道,联邦移民部计划於明年向国会提交新入籍法案,将目前4年内必须住满3年的条件改为6年内住满3年。部分移民顾问认为,新法案只是旧事重提,它对移民的影响好坏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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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律师协会移民委员会卑诗省主席邓安怡律师,在接受环球华报记者查询时表示,她还没有收到报章所说的新入籍法案消息,不知道具体详情。不过,在过去,国会也曾经有几次讨论过类似的新入籍法案,但都没有获得通过。" N$ ?4 W: Q3 u(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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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案缺乏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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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F: m) q% k$ r$ b- |她说,过去的法案也是提议将现行的4年内住满3年的期限,放宽到6年内住满3年。( k) I  @/ r8 Q

( g/ d/ x/ U. [表面上,年限是放宽了,不过,现行法案中有关法官在审核时的酌情处理权则没有了。也就是说,过去某些在4年内未住满3年的人士,如果入籍法官觉得申请人是以加拿大作为主要居住地,可以弹性处理,仍给予其入籍。而新法例则订得较为严格,法官的职能也有所改变,变成只是主持有关仪式。邓律师认为,新的入籍法案对移民影响不会太大,主要是视乎每个人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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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 ]% ^5 n; T对移民有正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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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_+ Y/ ^7 A0 }- I, G加拿大移民顾问公会会员马文博表示,新入籍法案对移民来说,应该具有正面意义,也是进步的表现。第一,现行入籍法案的规定不够严谨,法官执法的空间较大,容易引起争议,新法例清晰地界定入籍的有关规定,给大众一个明确的指引。第二,将4年住满3年放宽至6年内住满3年,从时间上看,令许多需要往返於加国和原居地的移民,大大增加了入籍机会。因为原来要求平均每年住满8个月,新例只要求住满6个月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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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与否在於政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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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a' X; B6 |4 }- l移民律师黄慧真认为,现在应该不是提出新入籍法案的最好时机,因为移民法中5年住满2年保留移民身份的法案执行时间并不长,应该等该法案运作成熟后,才修订公民法的4年内住满3年的条例。马文博指出,新入籍法案能否获得通过,主要取决於政府的态度。他说,在上届自由党大多数政府中,如果政府有意推动法案通过,是十分容易的事情。但可能在许多国会议员眼里,移民入籍问题并不是优先处理的问题,所以,法案在国会里始终没有获得通过。不过,马文博对新入籍法案的最终通过表示乐观。(黄运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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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8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俺来说,是个好消息了。

鲜花(32) 鸡蛋(6)
发表于 2004-12-28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影响
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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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7 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积极支持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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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8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 for me.  :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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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8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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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9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管他4年还是6年,2007年我就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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